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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779XD/2020-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义和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7-08 [ 发布日期 ] 2020-07-08

义和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工作

2019年开州区义和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工作,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分行关于印发2019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19〕84号)、《2019年开州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开州农发〔2019〕44号)和《中共开县县委办公室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涉农项目及资金末端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开委办发1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实施,更好地调动广大农民保护农业生态资源意识,主动保护、提升耕地地力,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目标,促进粮食规模经营稳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落实补贴面积的总体要求是: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严禁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给予补贴。

(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和种粮大户补贴资金用于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或种粮大户补贴粮食作物之间套种的不重复计算补贴面积。

(三)鼓励各村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将落实补贴面积与耕地地力提升挂钩,引导农民自觉提升耕地地力。对于土地流转、补贴由土地承包者领取的,要引导承包者相应减少土地流转费,真正让生产者受益。

(四)严格落实补贴面积公示制度,每个种粮大户和一般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面积与实际享受补贴面积情况一致。各村要妥善保留公示图片及影像资料、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含村、社公示及资料)。

(五)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严禁村社集体、村社干部或其他个人代领和转付补贴资金,严禁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一事一议”筹资和其它经营服务性费用。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擅自收缴、代管农户的补贴银行卡(折),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对违反以上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补贴类别

2019年各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和种粮大户补贴面积,以2011年确权颁证面积为基数,减去确权颁证后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面积,加上新增土地面积(含宅基地复垦地)、特殊原因没颁证的耕地或已颁证但没进入区颁证系统的部分、种粮大户利用非耕地种粮的面积,由区级控制下达(附表1)。控制面积包括种粮大户补贴面积、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

(一)种粮大户补贴

    1.补贴对象。即种粮大户,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自然人、法人、专业合作组织或其他组织:一是2018相对集中成片承包耕地或租种耕地(包括代种撂荒地、新开垦未发包耕地)50 亩(含)以上;二是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包括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红苕、大豆、绿豆、豌葫豆、高粱、荞麦、肾豆、红小豆12种粮食作物)。三是独立承担风险、自负盈亏,统一生产经营管理(包括统一耕作土地、统一购买农资、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销售产品,独自享有产品处置权四是按当地基本种植技术要求规范耕种。五是种粮大户单户种粮面积不超过3000亩。粮食作物之间套种的不重复计算补贴面积。同一块耕地在一年内种植多季粮食作物的只能申报一次补贴。

以下情形不得申报种粮大户补贴: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一年生以上果园内套种的粮食作物;一年生以上木本药材内套种的粮食作物;利用林地或退耕还林地种植的粮食作物。

2.补贴依据、程序。2019年种粮大户的补贴面积,以区级按程序核定的2018年实际种粮面积为准(种粮大户利用非耕地种粮的面积,以区级核查认定且公示无异议的面积为准,不再重新发函追加指标)。其申报、审核、公示、上报环节,各村要严格按《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委员会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种粮大户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开州农〔2018〕60号)执行。

3.补贴方式、标准。对2019年种粮大户补贴采取现金方式直接补贴。每亩补贴230元。

(二)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1.补贴对象。原则上补贴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利用村社集体机动地种地的,补贴给种地农户。

2.补贴依据。统一按确权颁证耕地面积为基数计算各村根据总的控制面积,核减种粮大户面积后,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个承包耕地农户。对确权颁证后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应核减补贴的耕地面积,各村应据实核减到相关对象户,不得搞平均核减。

3.补贴标准。根据市级下达的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扣除种粮大户补贴资金后,与历年结余资金打捆计算确定补贴资金总额,结合全区落实的应补贴面积,测算补贴标准

三、补贴落实程序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村按照区上分配的控制面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下发到各村(社区),各村集体研究后再控制到各组(社),各组(社)组织农户进行补贴面积申报。补贴申报面积不得突破下达到各村的控制数,不得虚报、冒报、截留、滞留或挪用补贴面积控制指标。各村必须在2019年6月5日前将实施方案和补贴面积控制指标分配方案报镇农业服务中心,并加快推进组织实施。

(二)强化宣传申报。各村要利用会议、有线电视、短信、宣传单、墙报、科技赶场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有效调动农民提升耕地地力的积极性。各村要公示村下达的补贴控制面积,召开会议研究下达并公示各组(社)的补贴控制面积。各组(社)及时召开群众大会,公开村下达的补贴控制面积,按村下达的补贴控制面积,组织农户申报。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户持本人身份证、土地确权证和银行直补存折(卡)到所在组(社),申报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附表2),各组(社)要认真核对申报农户的姓名、地址(XX村XX组)、身份证号码、补贴面积、补贴账号(限农村商业银行)、电话号码等基础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三)强化审核公示。各村、组(社)要严格政策,规范程序,落实责任,强化监管,要将补贴实施方案及控制面积,在村政务公开栏内和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公示,所有公示内容必须留影存查。同时公开各级的监督举报电话。

    一是村社审查公示。农户申报结束后,各组(社)及时组织核查,实地调查核实土地承包户的实际用地情况,按照政策规定,该扣减的必须扣减,申报面积有误的要及时纠正,并进行公示。各村对各组(社)申报的分户补贴面积,要及时组织核查,填写《2019年××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汇总表(村用)》(附表3),同时对分户补贴面积进行公示,公示参考格式《2019年××村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公示表》(附表5),村、组(社)两级两次公示(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各一次)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照片电子版(文件名编写:XX镇—XX村、XX村—X组(社))交各村存档。对有异议的,村(社区)、组(社)重新查实审核后再公示,直至群众认可。公示无异议后,由村汇总经驻村干部、村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村公章后报村。

各村要认真落实《中共开县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县村(社区)干部及直系亲属享受惠农惠民政策“十公开”制度>的通知》(开委办〔2016〕73号)精神,做好村专职干部及其配偶,以及户籍关系在任职村夫妻双方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的公开公示工作。

二是村审核公示。镇上将各村上报的补贴分户申报表进行审核,并对村、组申报汇总的情况进行入户抽查核对,核查过程中发现有误的,及时返回村、组(社)纠正,重新申报、核实、公示;审核通过的数据,村必须张榜公布,并通过广播、电视等方式向农户告知公示地点、时间和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2019年6月12日前将电子表交农业服务中心录入数据库上报区农业农村委,各村对种粮大户补贴要进行逐户仔细核查,对种粮大户补贴的真实性负总责。同时要掌握好2019年种植的种粮大户的基本情况,作好生产过程记录和影像资料备查。

(四)资金兑付。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兑付工作,严格按程序实施,于6月30日前通过补贴“一卡(折)通”将需兑现到农户和种粮大户手中的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各村报送的经区级备案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户及汇总数据、种粮大户补贴发放明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实施方案,作为审计、专项检查、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种植要扎实开展、有序推进、全面落实。财政办、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加强配合,相互支持,确保补贴工作平稳推进。各村、村组直接参与补贴的工作人员,要吃透政策,掌握要领,确保工作中不出现失误和偏差。认真落实各级审核责任,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

(二)完善制度,强化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村要建立健全精准审核、公开公示、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补贴面积及资金监管。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短信等媒体及有关会议,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做到补贴范围和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通知发放到户,补贴申请表填写到户,补贴面积核定到户,补贴数额公示到组,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实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地力和开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积极性。村级必须建立健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档案,包括会议记录、实施方案、下发文件、上报表册、工作总结等,以及一般农户申报资料、审核记录、公示资料及照片等。要建立农户补贴数据查询制度,不得拒绝查询,不得敷衍推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三)严明纪律,加强督查。各村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落实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严禁村、组(社)干部代领、代扣、转付补贴资金。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各村要根据补贴工作进展情况,深入村、组(社)进行督促检查,实行“谁核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抽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工作责任制。各村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认真做好群众举报个案的调查处理工作,建立预警机制,及时掌握动态、排查隐患,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化解矛盾,把农民反映的实际问题及时解决在基层。镇农业服务中心、财政办加强督查指导,对各村上报的补贴汇总表及数据库进行审核,适时对各村的审核、公示等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坚决杜绝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挪用、抵扣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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