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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733949598X/2026-0002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5-14 [ 发布日期 ] 2026-05-14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 知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各片区教管中心: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26〕2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入学。2026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农村地区条件不具备的可推迟至7周岁。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委申请缓学或休学。

(二)坚持免试就近。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个人简历,不得以各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要合理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范围,严禁公办学校违规跨区域招生。

(三)坚持规范公平。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严禁变相提前招生、收取“择校费”“意向金”或将招生与赞助挂钩,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二、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城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按照《关于调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做好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2026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分类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实行“三对口”,即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农村地区以学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无自有住房(提供无房证明),自出生之日起与父母一道户籍跟随在户主和房产证均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上,并一直长期实际居住的,视同符合“三对口”要求,在居住地划定的招生区域申请学位。

(二)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报名申请入学。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按照核定备案的办学规模,由区教委下达招生计划,学校制定招生方案,经片区教管中心审核批准后依法组织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

(三)特殊群体招生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有同等就学权利。各片区教管中心要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地、结合周边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和实际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就读。随迁子女报名时需持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市内户籍)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市外户籍)等有关材料,到片区教管中心登记,由教管中心统筹安排到片区学校就读(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义务教育资源充足的非人口集中流入地区要实现仅凭居住证入学,取消附加或限制条件,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

3.其他特殊群体子女。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援藏干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4.“万达开”“万开云”地区接壤的乡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就读充分尊重就读习惯和就读意愿,可以选择毗邻地区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最大限度满足家长的就读需求,为学生入学就读提供方便。

三、时间安排

(一)非城区学校时间安排。

非城区学校新生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至6月27日。

(二)城区学校时间安排。

1.子女信息维护。

2026年5月12日至5月21日,所有申请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新生入学的学生家长,登录电脑PC端“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以下简称“专栏”)或登录手机端“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以下简称“专区”),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包括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监护人手机号码等入学相关信息,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凭有效证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修正)。

城区各公办小学,公(民)办幼儿园(含附设园)务必于2026年5月12日至5月16日期间开展六年级学生家长和幼儿园大班学生家长的子女信息维护培训会。

2.正式网上报名。

2026年6月4日至6月24日为“城区三对口类”“城区购房入住类”“城区特殊情况类”三类学生报名和学校线下审核申报材料时间。

3. 结果查询确认。

城区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区教委招生工作安排,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审核验证后,要及时告知家长通过登录“专栏”或“专区”查询报名录取结果并“确认入学”。所有家长在7月4日前务必完成入学确认,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4. 下载入学通知书。

家长登录“专栏”或“专区”完成入学确认后(在点击确认入学时,需进行满意度评价),尽快下载入学通知书,生成入学“报到码”,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下载后的入学通知书可进行查看和打印。

因错过报名时间未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且又符合城区招生政策,由汉丰教管中心统筹到有空余学位学校入学。

四、工作要求

(一)科学划定招生范围。各片区教管中心要依据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办学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尊重历史、保障公平、促进均衡”原则,在属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科学划定辖区内学校的招生服务区域,制定片区义务教育招生方案,并报区教委备案后执行。对新建楼盘、新建学校、区划调整等特殊情况,要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街道、社区、居民代表意见,审慎稳妥按程序进行划片或调整。

(二)精准核定招生计划。各片区教管中心要根据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配备、班额标准等,科学核定辖区内学校的招生计划,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突破或变相突破。加大对现有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调控力度,起始年级不得出现大班额,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

(三)数字赋能阳光招生。所有新生报名入学须统一使用“教育入学一件事”市级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线上录取,对学生信息采集、资格审核、学校招录、确认入学、通知书发放等全流程实行数字闭环管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或变相通过线下方式招收学生。

(四)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各片区教管中心和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主动向社会公布区域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招生对象、招生范围、招生办法、结果查询、咨询方式、监督举报电话、日程安排等,宣传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政策,推动全社会共同支持和监督阳光招生工作实施,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做好阳光均衡编班。各片区教管中心和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编班工作,加强师资均衡配置,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拔尖创新人才班、科创班、强基班等。学校编班方案、过程及结果要向家长“三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确保程序公开透明。编班结果一经公示确定,不得擅自变更。

(六)做好招生服务保障。各片区教管中心要指导学校组建好高水平入学报名咨询服务团队,选拔具有良好素质、敢于担当的人员进行系统性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和问题解决能力,及时回应家长诉求。城区各公办中小学要严格执行统一的招生时间节点和流程,科学引导家长错峰报名;做好网上报名设施设备准备工作,确保网络环境稳定,以便能够顺畅地进行线上入学审核验证工作;对于无法完成线上报名的家长,各学校要通过线下窗口,安排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确保在招生高峰期有足够的人员提供线下服务,协助适龄儿童少年家长网上报名。

(七)强化控辍保学工作。各片区教管中心和学校要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对无故未按时报到入学的,要加强家校联系,切实做好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对家庭困难、身体残疾、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返乡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以及有学习困难、外出打工等辍学高风险倾向的学生,建立健全“一对一”关爱帮扶机制。对未按《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要立即启动义务教育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对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劝返通知书,切实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片区教管中心和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履行管理责任,结合实际制定辖区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完善招生流程、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定期报告和投诉举报机制。要树立并践行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学校书记、校长要转变办学理念,杜绝以挖抢优质生源、跨区域掐尖招生等方式追求办学质量的错误做法。

(二)加强风险排查。各片区教管中心和学校要全面梳理招生工作各项环节,紧盯报名、审核、录取、学籍注册、均衡编班等关键节点,主动排查风险隐患。建立健全舆情监测与响应机制,对网络、社会反映的招生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信息,要第一时间研判处置,有效防范化解因招生工作引发的社会矛盾和负面舆情,维护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

(三)加强执纪问责。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要求,区教委持续开展违规招生专项治理,设立招生入学热线并向社会主动公开,对群众反映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认真核查处置。对举报查实的违规学校和个人,依法依规依纪予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视情节移交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查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颜冰,52210837,2495919778@qq.com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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