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政法〔2022〕17号
中共重庆市开州区委政法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开州区防范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开州区防范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我区少年儿童防溺水安全。
中共重庆市开州区委政法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4月13日
开州区防范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预防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有效保障少年儿童生命安全,根据《全区少年儿童校园和社会安全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开州政法〔2020〕29号)和《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导则(试行)》及近期预防溺水安全相关文件和会议要求,结合我区少年儿童防溺水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和社会少年儿童安全防护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以保护少年儿童生命安全为目标,以开展防溺水专项治理行动为抓手,以建立健全防溺水长效工作机制为主线,构建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家校合作、联防联控“四位一体”防溺水长效防控机制,保护少年儿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安全责任全覆盖、安全教育全覆盖、安全风险评估全覆盖、隐患排查整改全覆盖、联防联控联管全覆盖,最大限度降低少年儿童溺水安全风险,最大程度减少少年儿童溺水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少年儿童溺水安全事故。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4月15日前)。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工作组织机构,研判预防溺水形势,组织召开会议专题部署相关工作,并以学校为单位举行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启动仪式。
(二)排查整治隐患阶段(2022年4月30日前)。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辖区学校、属地公安、水利、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或单位和村(社区)对辖区河流、滩涂、堰塘、水库、水池、建筑工地等容易发生溺水事件的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完善防溺水警示标志和相关防范措施,全面消除辖区水域安全隐患。
(三)教育监管重点阶段(2022年5月1日-10月31日)。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强化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务必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建立防溺水教育监管长效工作机制,严防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区教委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在4月15日前举行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启动仪式,通过标语横幅、电子显示屏、张贴倡议书、学生签名、集中宣誓、教唱防溺水歌曲、观看防溺水警示教育片、水下1分钟闭气体验、溺水自救互救演练等多种途径和有效方式在校内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建立完善防溺水安全教育“5个1”长效工作机制,即:每学期组织召开1次专题家长会、每学期给每位学生家长印发1封防溺水安全告知书、每周五放假前组织观看1次预防溺水专题教育片、每天放学前对学生进行1次预防溺水安全提醒、暑期班主任每周与学生家长联系1次;精心组织防溺水安全主题教育“六个一”活动,即同上一堂课,每年3、4月份通过安全教育平台面向学生及家长开展一次防溺水专题教育;同唱一首歌,每年4、5月份以班级为单位唱响一首防溺水安全歌曲(《生命的翅膀》);同做一张卷,每年5、6月份举办一次防溺水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同观一部片,每年6、7月份组织观看一部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影片;同作一篇文,每年7、8月份举办一次防溺水安全主题征文活动,要求学生利用暑假撰写一篇防溺水心得体会;同绘一幅画,每年8、9月份举办一次防溺水安全书画大赛。教育学生增强防溺水安全意识,将“七不三要”牢记于心,尽量学会游泳等技能,同伴之间要相互提醒注意安全,绝不相约到危险区域玩水,遇到有人落水绝不盲目施救;加强学生纪律约束,对私自到危险区域玩水的学生,依规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中心要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适时推送防溺水安全预警信息,并指导各镇乡街道预警工作站、村级预警工作站在防溺水重点时段(每年4-10月)开展常态化预警提醒。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督促各村社利用村村通应急“大喇叭”加强农村地区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提醒,进一步扩大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区委宣传部要督促区融媒体中心加强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安全工作的宣传报道,4月20日前制作完成《“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倡议书》(附件1),在开州电视台黄金时段滚动播放,并通过《开州日报》、帅开州APP等多种渠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同时,做好相关部门、镇乡街道和各级各类学校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4月20日前在人流集中的重要位置悬挂防溺水标语条幅,张贴防溺水倡议书等,在辖区内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开展水域风险隐患排查。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对辖区河流、滩涂、堰塘、水库、水池、建筑工地等容易发生溺水事件的区域立即开展拉网式排查和整治,建立《辖区水域安全隐患排查及防护设施建设工作台账》(附件2),4月30日前将台账传区少年儿童校园和社会安全联防联控工作组办公室。学校附近重点水域、学生上学放学必经路段水域存在安全隐患的,务必第一时间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重大风险隐患务必第一时间整改到位,整改责任要落实到单位和人头,做到排查一处、防范一处、整改一处。区教委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参与校园及周边水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校内危险水域要迅速彻底整改,校外危险水域要充分掌握情况,及时向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提示,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区教委和属地党委政府报告,及时开展处置。
(三)增设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有关部门要在河流、滩涂、堰塘、水库、水池、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在相关水域易下水位置和曾经发生溺水事件的位置,张贴或树立醒目的防溺水警示标志标语,并加装防护设施。沙坑、池塘以及因建筑施工临时形成的堰塞水体等区域周围要设置固定的警戒线和醒目的警示标识,对已发生或易发生溺水事件的危险区域,要修建封闭式围挡围栏围墙进行物理隔绝,防止少年儿童靠近。重点区域要配备救生圈、竹竿、绳索等救生装备,有条件的可以配备巡逻艇、弹射救生圈等专业救援设备。因地制宜在中小学校规划建设游泳池,鼓励新建学校修建符合标准的游泳池。有条件的镇乡街道可选定绝对安全的水域,在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机制,配备充足安全设施设备,并安排充足的专业人员看护和陪练的前提下,供适龄少年学习游泳,增强安全技能。
(四)加强各类水域巡查守护。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建镇乡(街道)巡防队伍、志愿者队伍,并组织相关巡防力量在学生上放学、周末及暑期等节假日、午后和傍晚等重点时段,加强对辖区河流、滩涂、堰塘、水库、水池、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的安全巡查和守护,及时发现并制止青少年儿童玩水、下水等危险行为。大中型水库、危险河段等重点水域要按规定配备专业救援队伍,有条件的镇乡街道要充分利用视频监控、自动报警等信息化手段对危险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区教委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对学生上学放学路线进行了解,掌握学生途经水域情况,并将学校作息时间等信息及时提供给属地有关部门和有关镇乡(街道)、村(社区),加强校地联动,确保巡查守护工作效果。同时,各级各类学校要组建预防学生溺水巡查队伍,在学生放学返家等重点时段对学生上放学必经水域进行巡逻,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五)加强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管理。紧盯重点时段。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有关部门要按照防范少年儿童溺水任务分解及责任分工,切实抓好节假日学生离校后的管护问题。区妇联、团区委、区关工委等充分运用儿童之家、青少年之家、妇女之家、流动少年宫、社区服务中心等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少年儿童关爱活动、预防溺水教育活动等,避免节假日期间发生不安全事件。区教委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在节假日期间与监护人紧密联系,指导督促监护人做好节假日期间学生管理及安全保护工作。紧盯重点人群。区民政局要协调相关部门并动员社会各界,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特殊群体的教育管理、关心关爱和安全防护。要组织开展有益的课后活动和节假日活动,避免漏管失控和出现防护盲区,坚决防止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重点群体因家庭关爱缺失和监护薄弱而抱团聚集、外出下水游泳,防止溺水等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
(六)敦促家长落实监护责任。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要加大防溺水安全的宣传力度,尤其要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监护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强化监护人“对孩子负责、对家庭负责”的观念,防止少年儿童溺水。区教委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将《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附件3)印发每一名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字后返回学校存档备查。要加强家校沟通联系,通过召开专题家长会、开展定期家访,运用安全教育平台、手机短信、微信QQ等载体,建立常态化安全提示机制,向监护人开展安全提示提醒。
(七)加强应急处置工作。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防溺水相关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水平;要加大相关领域资金投入,添置必要的救援设施设备,推动预防溺水能力建设。发生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属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学校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处置。同时,做好舆情引导管控,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站在保护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关心国家未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防范少年儿童溺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担当作为,按照《防范少年儿童溺水任务分解及责任分工表》落实有关责任(附件4),把防范少年儿童溺水作为一项长期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区级相关部门及各镇乡街道确定一名少年儿童防溺水安全联络员(各镇乡街道原则上为分管教育的领导同志),及时加入全区少年儿童和社会安全联防联控工作QQ群:697726336。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沟通协同、信息互通,建立完善联络机制,明确具体联络人员,有效对接各项工作、及时报告重大事项,构建责任明晰、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将防范少年儿童溺水纳入“河(库)长制”等工作机制,加强与各类涉水单位的联动。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研判,强化预警。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每年要定期安排部署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各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坚决补齐短板。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教委要定期组织专项研判,分析工作形势,提出工作措施,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及时向社会、学校、监护人和少年儿童发布预警信息。各级各类学校和各类涉水单位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完善安全工作机制,对各种风险隐患早发现、早介入、早报告、早处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强化督办,压实责任。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有关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情况纳入镇乡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党政班子教育实绩考核,同时将少年儿童溺亡情况纳入平安开州建设考核,按照“有事法则”实行倒扣分。凡发生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将按照相关要求对事故原因进行全面调查,并倒查相关单位及个人履职情况;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少年儿童溺水事件的,列为区级重大事项进行专项督办。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负责、治理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倡议书
2.辖区水域隐患排查及防护设施建设工作台账
3.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4.防范少年儿童溺水任务分解及责任分工表
附件1
“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倡议书
尊敬的家长、社会各界朋友:
溺水是造成少年儿童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开州区各级各类学校近400所、在校学生近25万人,境内河流沟渠交织、水库山塘众多,水域十分复杂。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形势严峻、压力巨大,现作如下倡议:
家长朋友要重点教育孩子坚决做到防溺水“七不”:一不私自下水游泳;二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三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四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五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六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堰塘、水井边玩耍;七不擅自下水施救。坚持做到防溺水“三要”:一要在家长或长辈带领下游泳;二要到有防护设施和施救人员的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三遇到同伴溺水时,要大声呼喊,并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能手拉人等盲目施救。同时,要告诉孩子外出必须经过家长同意。若孩子单独外出,要做到“四个知道”,即知道自己的孩子去哪里,和谁一起去,去干什么,什么时候返回。
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预防少年儿童溺水行动,在生活中要做到“四个及时”,即发现少年儿童私自在水中嬉戏或游泳,及时劝阻并联系相关人员;发现少年儿童在水中遇到危险或不慎落水,及时呼救和采取恰当的救助措施;发现危险区域安全隐患,及时向属地政府、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反映;相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完善必要的预防溺水警示标志标牌和防护措施。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共筑安全防护网,为全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开州区少年儿童校园和社会安全联防联控工作组办公室
2022年4月
附件2
辖区水域隐患排查及防护设施建设工作台账
镇乡街道: 联络人: 联系电话:
辖区
水域
情况 |
河流
(条) |
湖泊
(个) |
水库
(座) |
山坪塘
(口) |
其他水域
(处) |
备 注 |
|
|
|
|
|
|
其中:学校附近和学生上放学必经路段危险水域( )处。 |
防范
设施情况 |
设置警示标志
(个) |
加装防护设施
(套) |
配备救生装备
(套) |
合计 |
其中:
今年新增 |
合计 |
其中:
今年新装 |
合计 |
其中:
今年新配 |
|
|
|
|
|
|
学校附近和学生上放学必经路段危险水域警示标志设置是否全覆盖( ) |
学校附近和学生上放学必经路段危险水域防护设施加装是否全覆盖( ) |
学校附近和学生上放学必经路段危险水域救生装备配备是否全覆盖( ) |
填表说明:
“警示标志”指溺水各类标识标牌标语等,“防护设施”指各类围挡围栏围墙等,“救生装备”指轮胎、竹竿、绳索、救生圈、巡逻艇等。
2.本工作台账在4月30日前传区少年儿童校园和社会安全联防联控工作组办公室(联系电话:52218032 QQ:462651080@qq.com)
3.请各镇乡街道确定一名少年儿童防溺水安全联络员,并通知及时加入少年儿童校园和社会安全联防联控工作QQ群:697726336。
附件3
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中小学生家长朋友: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春季以后,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将进入高发季,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2022年 月 日

回 执
学校已通过£家访、£召开家长会、£邮寄的方式将《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交给我,我认真阅读了信的内容,了解了预防溺水的相关要求,一定承担起监护责任,确保孩子的安全(请在£处划√)。
学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班级:___________________
学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家长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2022年月日
附件4
防范少年儿童溺水任务分解及责任分工表
序号 |
主要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开展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宣传。 |
区委宣传部 |
2 |
负责网络舆引导和处置,协调网络媒体开展防范儿童少年溺水宣传。 |
区委网信办 |
3 |
负责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和专项工作督查,督促责任落实。 |
区委政法委 |
4 |
负责组织学校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发布安全预警信息;组织学校开展家访等活动,利用安全管理平台等途径提醒监护人加强学生校外安全监管;加强家校互动,配合有关部门落实防范学生溺水各项工作措施。 |
区教委 |
5 |
负责维护救援现场及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依法开展调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明确事件性质;协同做好善后处置。 |
区公安局 |
6 |
负责宣传普及乘船安全知识、救生设备设施使用知识等,提高教师和少年儿童水上求生自救和应变处置能力。 |
区交通局 |
7 |
负责组织指导水利设施及河道水域管理,完善警示标识和必要的防护设施;督促河长和水利设施管护人员开展巡查,及时制止涉水危险行为。 |
区水利局 |
8 |
负责开展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督促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参与应急救援和打捞等工作。 |
区应急局 |
9 |
负责加强对建筑工地(包括在建的和已完工)的管理,防止建筑工地积水造成学生溺水事故。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10 |
负责督促村(社区)加强对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配合做好防溺水宣传教育;组织社工参与安全巡查行动,及时劝阻少年儿童涉水危险行为。 |
区民政局 |
11 |
负责组织通信运营商,向学生及监护人发送手机短信,宣传防溺水知识,提醒监护人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 |
区教委、区经信委 |
12 |
负责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探索结合夏季高温天气预警机制发布暑期防溺水预警信号,提高社会警示程度,增强社会防范意识。 |
区气象局、区预警中心 |
13 |
负责协调处置涉及少年儿童溺亡事件的信访事项。 |
区信访办 |
14 |
负责组织运用妇女之家、儿童之家、青少年之家、流动少年宫等载体,以防溺水为主题开展关爱活动和文体活动;组织“五老”和志愿者等参与安全巡查,及时劝阻少年儿童涉水危险行为。 |
区妇联、团区委、区关工委等 |
15 |
负责属地监管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把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列入绩效考核;加强宣传教育,抓好双休日和节假日离校学生、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监管;确保各类重点水域隐患排查和警示标志全覆盖,巡逻巡查全时段;制定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全面巡查辖区水域,排查各类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落实防护措施和专人看护;对群众开展教育,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责任。 |
各镇乡街道 |
备注:未尽事宜,全区各镇乡街道及有关部门按法定职责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