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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733949598X/2023-003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1-27 [ 发布日期 ] 2023-11-27

重庆市开州区关于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籍考生及烈士子女和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中考的优待政策

重庆市开州区关于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籍考生及烈士子女和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中考的优待政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及身份证,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凭市侨办、市台办证明,在普通高中招生时降5分录取。

烈士子女和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凭有关证明材料按相关优待政策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参照现役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执行。

学校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后报区教委审核,区教委统一上报市教委审核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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