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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733949598X/2025-0002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5-12 [ 发布日期 ] 2025-05-12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5〕1号)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市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认定质量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认定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在相关官方平台及时公布“重庆市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附件1),公告内容需全面、准确,确保申请人能够清晰了解认定流程、时间节点、所需材料等信息。

二、把控重点,提升服务能力

(一)体检工作

申请人可自行、就近选择户籍地、居住地、学校所在地等任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报告)全市互认。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流程衔接。各区县教育部门应加强与体检医院以及跨区域教育部门之间的密切沟通,确保体检报告规范整理、及时流转。自体检截止日期起算,体检报告须在五个工作日内由体检医院所在区县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正式转交给申请人指定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非经认定机构官方渠道传递的体检报告视为无效。

2.体检结论报送。体检结束后,需将本批次所有在本区县参与体检的申请人的体检结论报送至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并按照要求填写“重庆市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结论统计表”(附件2)。报送时间如下:上半年批次须在2025年6月27日前完成;下半年批次须在2025年10月10日前完成。电子表格需发送至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邮箱(cqjszg@163.com)。邮件名和文件名应保持一致,格式为“区县名称+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结论统计表”。

(二)无犯罪记录核验

“渝快办”平台已完成迭代升级,实现无犯罪记录核验覆盖中小学全学段。各机构可依托平台,对本批次所有申请人进行无犯罪记录的核验与比对。如平台无法生成无犯罪记录证明,需工作人员进一步进行线下核实。

(三)咨询服务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专门咨询电话,解答申请人在认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疑惑。提供线上办理的同时,也要为确需线下办理认定的申请人提供线下服务。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重庆市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杨红、杨弋(市教委师范教育处),60393048;屈延延(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62658186。

附件:1.重庆市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重庆市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结论统计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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