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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733949598X/2021-0028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9-01 [ 发布日期 ] 2021-09-01

关于招募2021-2022学年“银龄讲学计划” 讲学教师的通告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招募2021-2022学年“银龄讲学计划”

讲学教师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及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根据《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和银龄讲学计划工作的通知》(渝教师发〔2021〕22号)要求,现将我区2021-2011学年面向社会招募讲学教师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募名额及岗位

我区共招募5名讲学教师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讲学。

二、招募条件

1. 申请讲学的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

2. 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

3. 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4. 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年龄一般在65(含)周岁以下。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三、岗位职责

(一)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

(二)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

(三)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受援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

(四)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五)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

区教委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四、待遇及政策保障

(一)经费保障

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讲学工作经费标准为每学年2万元/人,工作经费按月发放,主要用于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

(二)政策保障

受援学校为银龄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银龄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招募程序

(一)自愿报名。凡符合条件自愿报名参加银龄讲学计划的教师,于 8月31日前填写「重庆市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报名表」https://f.wps.cn/w/DSEPCnKW/进行在线报名。报名方式分两种:一种是手动填写好《重庆市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报名表》(见附件)拍摄成照片存于手机,然后选择“上传《报名表》照片”方式报名;另一种方式是直接在表单中填写报名相关信息,经手写签名后报名。

拟招募对象的《重庆市银龄讲学教师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职称及退休证明材料)的纸质件在签约时交区教委人事科418室。

(二)资格审查。区教委根据招募公告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三)岗位遴选。当同一岗位有多人报名时,区教委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用”的原则进行遴选和调剂,优先考虑原参加讲学且考核合格教师。

(四)公示公告。拟招募银龄讲学教师将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确定为银龄讲学教师。

(五)签订协议。区教委与招募的银龄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银龄讲学教师需提供近六个月的体检合格报告一份。

(六)上岗任教。区教委和学校按照服务协议安排银龄讲学教师上岗,做好管理服务和考核工作。

六、其他

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募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自愿报名、资格审核、岗位遴选、公示公告、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

区教委联系人:熊超 

联系电话:52222591 ,13896372597

附件:重庆市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报名表

                      重庆市开州教育委员会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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