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严格贯彻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
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片区教管中心,各级各类学校,机关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保护,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2020年12月,市人民检察院、市监察委员会、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庆市委员会、市妇女联合会九部门联合印发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严格贯彻落实好《办法》精神,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深入开展学习宣传
各学校要通过行政会、教师会等方式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让广大教职员工深入领会《办法》的精神实质,学懂弄通报告主体、报告情形、报告注意事项,充分掌握报告情形、如何报告以及不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等内容。
二、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出台相关制度措施,确保《办法》切实得到贯彻落实。一是完善学校管理制度,明确学校报告制度落实的牵头责任处室及责任人员,明确教职员工强制报告责任,建立报告登记制度、报告隐私保护制度、未履行报告制度的追责制度等规章制度。二是明确强制报告方式。学校教职员工在遇到《办法》规定的9类强制报告情形时,要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学校接到报告后要及时开展先期调查,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报区教委安稳科备案。
三、严格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
各学校要督促教职员工在日常工作中依法执教,时刻关心爱护学生,努力为学生打造安全的校园环境,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提供保障。区教委将《办法》学习宣传和强制报告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检查重要内容,因未履行报告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长期不重视强制报告工作,不按规定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根据其情节、后果等情况,依法对相关学校和失职失责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依法调查处理。
各学校在4月10日前将学习宣传图片资料上传至安稳办主任QQ群相册“2021年安全教育”文件夹(群相册最下方)。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