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做细做实秋冬季校园新冠肺炎疫情
常态化防控和常见传染病预防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卫生健康委,两江新区社发局、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各高校,市中小学保健所,市疾控中心:
学校人员高度密集,是聚集性传染病疫情的高发场所。目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增长态势仍在持续,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为进一步做细做实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统筹推进校园常见传染病预防工作,维护师生健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联防联控
各区县教育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疾控机构,要高度重视,站在保护师生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细做实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落实校园常见传染病防控措施的重要性,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作配合,督促指导学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要充分认识秋冬季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在全面总结前期疫情防控工作经验基础上,结合国内外疫情形势变化,及时完善本区县、本学校疫情防控方案,持续健全校园疫情防控体系,着力增强秋冬季疫情防控科学性、精准性。
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疾控机构要充分发挥专业作用,指导学校建立“两案九制”传染病防控制度,即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缺勤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和免疫预防接种查验制度等,做到传染病防控责任明确、职责到人。各级各类学校要多途径、全方位争取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的专业指导,根据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的专业指导意见,全面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两案九制”传染病防控制度。
二、加强监测预警,降低疫情风险
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及时、全面监测掌握辖区学校传染病流行情况,及时向同级教育部门通报,会同教育部门及时、妥善处置学校多发、易发传染病疫情苗头,将传染病疫情处置在萌芽状态。要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在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的同时,落实流感、水痘、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等秋冬季常见传染病防控措施。
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中高风险区来渝返渝师生排查和健康管理。要认真落实学生晨午(晚)检、相关人员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和登记制度,做到传染病聚集性疫情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处置。要继续加强人员健康监测,每日检测体温,观察询问是否有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出现上述症状者,应当及时就医。一旦出现常见传染病聚集性疫情,疾控机构要指导学校做好疫情报告、处置,预防和感染控制等工作措施。
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规范(试行)》,将学校及学生作为食源性疾病报告的重点场所和群体,及时报告发生在学校和学生群体的食源性疾病信息。各级各类学校要配合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风险评估研判,加大风险交流力度,强化健康风险提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针对风险隐患,为学校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和预警建议。
三、强化业务指导,落实预防措施
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要加大对学校传染病防控的业务指导力度,全面落实《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重庆市流行性感冒防控工作方案(2020年版)》等,指导和配合教育部门统筹做好新冠肺炎、流感、水痘和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等秋冬季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要充分发挥学校卫生副校(园)长作用,指导、协助学校抓好传染病防控、食品营养健康管理、饮用水卫生安全、环境卫生等重点卫生工作的落实,组织开展卫生相关应急演练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提高师生健康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校外人员入校管控,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做好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教育工作。各区县疾控机构要定期到学校进行入校技术指导,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和技能宣讲,对校医、保健老师、健康教育教师、体育教师、后勤和餐饮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知识技能水平。
各区县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持续强化秋冬季节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人员、物资、设施、设备、能力”5个到位要求,突出实战,排查短板弱项,不断提升现场应对能力。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的专业指导,落实各类学习、工作、生活场所的通风换气和重点部位的针对性清洁消毒,加强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管理,配足盥洗设施,做好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手卫生,加强垃圾分类管理。要为疾控机构进校指导、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和技能宣讲,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创造良好条件。各学校要落实专人与当地疾控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加强联系,对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提供专业指导。
四、继续严管校园,落实服务保障
各级各类学校要继续严管校园,但切忌“一刀切”“简单化”的封闭管理,要严而有度,既保证师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又要严控校园无关人员进入。教职工和学生入校时严格进行体温检测,保证入校人员身体状况健康。要加强对外卖配送和快递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
各高校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校园各项生活服务保障到位,满足学生就餐、洗浴、运动健身、热水供应、快递收发等活动需要,营造便利的校园生活环境。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保供稳价工作,加大监管力度,严把校园食品卫生安全质量关。近期学校不宜采购、加工进口冷链食品,切实降低安全风险。要加强宣传引导,依法依规实施疫情防控措施,充分向师生宣传解读疫情防控要求。密切关注师生思想动态和心理状态,及时干预引导,切实提高思想引导、心理辅导的可及性、有效性,把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相结合。
五、加强宣传教育,培养健康意识
各区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继续深入开展“师生健康 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倡导文明、绿色、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提升师生“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以践行健康中国重庆行动,深入推进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为契机,结合当前秋冬季重点传染病疫情形势,开展形式多样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学校相关人员教育培训,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普及秋冬季传染病防治知识,让师生了解并掌握基本的卫生防病知识和防护技能,培养学生自我健康意识,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要宣传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增强机体抵抗力,预防传染病以及近视等常见病的发生发展。
六、加强监督检查,督查整改问题
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把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作为当前学校卫生监督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切实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0〕400号)要求,加大《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执法监督力度,认真排查辖区各级各类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突出问题导向,督促学校切实落实传染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教室通风消毒、饮用水卫生管理等措施,有效防范学校传染病聚集性疫情发生。对检查中发现学校未按规定建立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或者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学校立行立改,建立问题学校台账,及时跟踪整改到位,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学校卫生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向教育部门进行通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落实情况的卫生监测。
各级各类学校务必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相关要求,主动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的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发现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应立查立改,确不能整改或短期不能整改的,应及时向区县教委汇报,坚决防止因隐患不整改而造成传染病传播扩散,危害师生健康。各区县教育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大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要求,坚决落实“防输入、防反弹、防突发、防松懈”要求,坚决守住今冬明春新冠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确保学校新冠疫情防控万无一失。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