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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733949598X/2020-0331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0-28 [ 发布日期 ] 2020-10-29

关于规范教职工坐班住校的通知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规范教职工坐班住校的通知

各片区教管中心,中小学、幼儿园:

为加强教师管理,现将教职工坐班住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到校。教师应在学生到校前20分钟到校,到校后做好学生的管理和上课等相关准备工作,提倡教师早到校。

二、离校。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按学校规定的时间离校,不得提前离校。

三、坐班。原则上工作日教职工必须在办公室坐班,批改作业、研讨教学等相关工作,不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

四、住校。凡有住宿条件且享受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的教师,由学校轮流安排住校,原则上每周不得少于2天,住校期间自觉遵守学校的住校规定,做好护校值守和个人业务、进修学习等相关工作。

五、请假。教职工外出学习、参加会议及因病、因事不能坐班住校的,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

六、工作要求。各校结合实际细化教职工到校、离校、坐班、住校的管理办法;片区教管中心做好辖区学校执行情况的指导检查;区教委及包片科室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处理。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10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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