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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733949598X/2020-0326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9-28 [ 发布日期 ] 2020-10-10

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学校食品安全事件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学食品安全事件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各高校,市教委有关直属单位

秋季开学以来,食源性疾病进入多发期,全国多地陆续出现食源性疾病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为了进一步严控我市学校(含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遏制学校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学校食品安全事件情况的通报》(市监食经〔2020101)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结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市监食经〔202093)要求,在完成前期部署的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基础上进一步扎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抓紧时间完成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全覆盖检查对前期已经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督促学校尽快整改到位,逐一销号,不留死角。对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要联合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严厉查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二是认真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智慧管理工作按照即将印发的《重庆市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智慧管理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学校重庆阳光餐饮信息平台运用。借助平台功能,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学校食品安全智慧管理水平,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三是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一旦发生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包括舆情事件,要按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迅速有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第一时间核实情况、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置、第一时间按要求上报,不得迟报、瞒报、谎报,对涉事餐饮单位依法调查处置,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陈睿,联系电话:63819064

市教委联系人:黄洪云,联系电话:60393043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学校食品安全事件情况的通报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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