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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733949598X/2020-03096 [ 发文字号 ] 开州教办〔2020〕8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7-23 [ 发布日期 ] 2020-07-23

关于做好2020年特困家庭大学新生入学交通费资助的通知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0年特困家庭大学新生入学

交通费资助的通知

各高完中,职教中心:

根据《重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实施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2020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的通知》(〔2020〕—10)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2020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能顺利入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参加2020年全国统一高考并被国家正式批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职)正式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并决定赴校入学并完成大学学业的应届毕业生。

(二)新生申请资助条件:一是孤儿;二是因父母离异、天灾人祸等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城乡低保户和建卡贫困户学生;三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四是因父母重大疾病、残疾均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家庭特别贫困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市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资助标准须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和本通知要求执行,严禁擅自调整。

各校资助金分配情况另行通知。

三、学生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1)

(二)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含招生录取信息)

(三)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

(四)低保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五)学生农业银行卡复印件

申请日期截止9月15日,逾期未申请视自动放弃资助资格。

四、公示及资助金发放

经学校审核确认的受助学生名单,区资助中心进行公示。公示过程中,如有异议,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相应处理。经公示无异议后,区学生资助中心会按规定的资助标准将资助款发放给每位受资助学生,并组织学生签收。

五、工作要求

(一)各校认真做好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受助学生资格审核工作,根据分配的资助金额和申请学生家庭经济贫困情况,确定受助学生。

(二)各校在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认定时,申请新生入学交通费资助的学生一定是符合以上资助条件的深度贫困户,要认真核实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做到实事求是,严禁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否则将严肃追责。

(三)各校请9月16日前将《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项目学生享受名册》(附件2)电子版传到邮箱925695150@qq.com。

(四)请各校在9月16日-9月24日将《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项目学生享受名册》(附件2)纸质版校长签字盖章后和受助学生申请材料交到区资助中心202室。

(五)区资助中心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农业银行将资助金打到每一位受助学生的银行卡。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项目申请表

      2.2020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项目学生享受名册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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