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外聘教师从教行为
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校:
近日,市教委接到多起群众反映,我市部分区县的部分中小学外聘教师(特别是艺体类辅导教师、教练),以服装费、赞助费等名义违规向学生家长收取钱物,利用学生家长谋取私利,家长如有不从,就采取变相体罚等方式体罚学生。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相关规定,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引起家长强烈不满。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下同)外聘教师从教行为,切实解决好家长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市教委决定开展中小学校外聘教师从教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时间
2020年6月—2020年7月
二、自查自纠范围
各公、民办中小学外聘教师(含艺体类辅导教师、教练)。
三、自查自纠主要内容
(一)是否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是否违规收取服装费、赞助费等;
(三)是否违规收取家长钱物;
(四)是否强制要求学生家长到指定场所消费而谋取私利;
(五)是否存在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六)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相关规定的行为;
(七)其他不良从教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学校自查自纠(2020年6月-7月)
1.明确自查要求。各学校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让每位外聘教师明确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
2.教师对照自查。外聘教师结合本次自查自纠主要内容,通过自己找、家长提、同事评、上级点的方式,认真查找个人在师德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要求。
3.学校深入排查。学校对照自查自纠的范围和内容再梳理再排查,重点排查部分中小学外聘教师(特别是艺体类辅导教师、教练),以服装费、赞助费等名义违规向学生家长收取钱物,利用学生家长谋取私利,家长如有不从,就采取变相体罚等方式体罚学生等问题。对于自查出的问题和家长反映的突出问题,要集中梳理、剖析原因,建立整改台账,问题清楚明白。
4.及时整改到位。各学校要积极对外聘教师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教师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区教委检查(2020年7月-2020年9月)
区教委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对本区域内中小学校自查自纠工作开展全覆盖检查,深入学校及时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理、拖延处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各中小学校校长作为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规范本单位外聘教师从教行为负有主体责任,要高度重视此次自查自纠工作,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责任,将工作落实落细。
(二)各中小学校要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深入剖析原因,做到举一反三,及时纠正和整改问题。各相关学校自查自纠工作报告于2020年7月15日前报区教委相关科室。
公办学校报人事科,联系人及方式:牟老师,52218021,357966579@qq.com。
民办中小学报基教科,联系人及方式:刘老师,52218029,913849117@qq.com。
民办幼儿园报学前教育科,联系人及方式:李老师,52612005,14331968@qq.com。
民办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报职成教科,联系人及方式:雷老师,52218020,1152993676@qq.com。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