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34733949598X/2020-0295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5-22 [ 发布日期 ] 2020-05-22

关于公民办幼儿园有序开园复课的通知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公民办幼儿园有序开园复课的通知

 

各片区教管中心、各公民办幼儿园(含附设幼儿园):

根据《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幼儿园及特教学校开园复课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开州教办〔2020〕50号)和开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我区公民办幼儿园(含附设园)6月2日起,经核验后陆续开园复课,现将相关工作再次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坚持复园标准

各公民办幼儿园(含附设幼儿园),开园复课准备工作按《重庆市开州区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学条件核验细则》进行,核验合格方可开园。

各建制幼儿园由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复课前的核验;各附设幼儿园由所在学校校长牵头进行复课前的核验,核验结果报所在辖区教管中心;各民办幼儿园由片区教管中心和属地党委政府牵头进行复课前的核验工作。所有核验工作务必于2020年5月28日前完成,各片区教管中心于5月29日12点前将辖区内核验情况报区教委学前教育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朱小英,电话:52612005 QQ:1697779440.

二、规范收取费用

各幼儿园按照《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开州教办〔2020〕46号)精神及备案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按月收费。按照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或公示内容与政策规定不符的,不得收费。

三、按时安全开园

凡是符合核验标准的幼儿园,严格按照《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认真抓防控措施落实,确保6月2日按时安全复园复课。

 

附件:重庆市开州区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学条件核验细则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5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博

微信

部门街镇

无障碍

安全生产举报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开州区部门镇街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