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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4-21 [ 发布日期 ] 2020-04-21

转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海军航空高中实验班和高中空飞预备班招生工作的通知




开县教育委员会

转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海军

航空高中实验班和高中空飞预备班招生工作的

通 知


各均衡中心,有初中毕业生学校:

现将《重庆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海军航空高中实验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16〕19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高中空飞预备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16〕2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强化宣传

各校要通过家长会、公示栏等形式向家长及社会宣传;要将文件打印到各初三毕业班,由班主任组织学生学习,并在各班教室张贴。对学生及家长提出的问题,学校负责咨询招生学校后作好解答。

二、精心组织

(一)报名组织4月20日前按学生自愿、家长同意的原则开展报名工作,填好报名表。

(二)体检公示。空飞预备报名册各校于4月19日将加盖学校公章纸质件和电子档交基教科刘星,教委审核后寄重庆市实验中学。海军航空高中实验班4月24日前完成体检、公示等程序,并将相关表册加盖学校公章后送基教科刘星,教委审核后送重庆市十一中学。所报送材料纸质件一式三份,学校、教委、招生学校各一份。

(三)学生测试。报考海军航空高中实验班和高中空飞预备班的学生均于5月7日分别到重庆市第十一中学、重庆市实验中学参加文化或身体测试。

三、工作要求

(一)各均衡中心要对辖区内初中学校加强督促,各校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按时按要求组织报名、体检、公示等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二)要确保考生安全,学生参加体检、测试需有家长陪同,学校选派教师带队,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

(三)学生体检、测试、交通费用由学生家长负担,学校不得统收统支,带队教师的费用回学校报销。




                                 开县教育委员会

                               2016年4月15日















渝教基发〔2016〕19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6年海军航空高中实验班

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

海军作为战略性、综合性、国际性军种,在我国军队建设和未来战争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为积极探索建立军地合作、超前培育、超前储备热爱海空、素质全面的海军飞行后备人才,根据《海军航空实验班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6年海军航空高中实验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意愿,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品学兼优、身心素质过硬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承办学校和招生计划

经海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招飞办)会同我委考察并报海军批准,由重庆市第十一中学校承办海军航空高中实验班,由海军招飞办会同学校联合培养。

市教委下达单列招生计划50名,面向全市,提前招生。

三、报名条件

(一)年龄条件:年龄14-16周岁(截止2016年9月1日,即1999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出生)。

(二)政治条件:热爱祖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初中阶段无任何违纪违规处分,初三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A等。志愿献身海军飞行事业,父母及直系亲属历史清楚,无重大社会问题。

(三)身体条件:身高163-180厘米,未满15周岁的162厘米以上;体重48公斤以上,未满15周岁的46公斤以上;视力按C字标准视力表双眼裸视分别在1.0以上;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无色盲,无色弱;无纹身,无刺字。

(四)心理品质条件: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心胸开阔,性格开朗;大胆果断,意志坚定;情绪稳定,控制力较强;理解、记忆等智力水平较高;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四肢协调,方位判断准,模仿能力强。

(五)文化条件:学业成绩优秀,中考成绩有望达到所在区县属市级重点中学录取线;所学外语为英语。

四、招生报名程序

(一)宣传动员。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部署招生选送工作,及时将本通知及招生简章下发至各中学,各学校在4月18日前完成对学生和家长(监护人)的宣传动员工作(相关报名和宣传材料见海军航空高中实验班招生网站:http://cqhhzs.cqsyz.com)。

(二)组织报名。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4月20日前组织学校开展报名工作,学生自愿报名,经家长(监护人)同意,报考海军航空高中实验班的学生填写《重庆市海军航空高中实验班学员报名表》(见附件1),并按《重庆市海军航空高中实验班学生体检表》(见附件2)要求组织学生进行体检。体检必须在各区县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学校负责审查推荐。

各区县教委对政审、体检合格的学生,按初三上期末考试成绩,择优推选,并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于 4月25日前将《重庆市海军航空高中实验班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及推荐学生的《重庆市海军航空高中实验班学生报名表》(一式两份。纸质并加盖公章)报送至重庆市十一中学。

相关报送材料各区县教委留存备查。

(三)文化测试。各区县教委负责组织选送学生于5月7日日8:30开始,在重庆市第十一中学校进行文化素质测试,测试内容范围以市教委公布的中招考试说明为准,测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测试结果及时公布在海军航空高中实验班招生网站:http://cqhhzs.cqsyz.com

(四)体格复检。各区县教委组织文化测试合格的学生到重庆市十一中学参加由海军招飞办统一组织的身体和心理品质复检。(具体时间将通过海军航空高中实验班招生网站:http://cqhhzs.cqsyz.com另行通知)。

四、录取办法

(一)重庆市十一中学按照文化测试成绩和海军招飞办统一组织的身体和心理品质复检合格考生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并报重庆市教委中招办审核,同时报海军招飞办备案。已被录取的学生,由各区县教委通知学生所在学校及学生本人。

(二)录取名单发布后,由海军招飞办和重庆市第十一中学校、学生及家长(监护人)签订培养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然后由重庆第十一中学校按照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参加区县组织的自主招生考试和“联招”考试。

五、相关政策

(一)对报海军航空高中实验班的学生,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文化测试合格并被录取的学生给予文化测试期间相应费用补贴。参加由海军招飞办统一组织的身体和心理品质复检的学生和带队工作人员,免费安排食宿,并按规定标准报销往返路费。

(二)海军航空高中实验班录取就读的学生,不缴纳学费,统一发放被装和生活补贴(海军招飞办按照每人每月高一年级200元、高二年级200元、高三年级300元的标准发放营养补贴)。

(三)海军招飞办每年组织实验班学生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学生因思想、身体、心理、学业等方面原因,不适合在航空高中实验班继续学习的,可以在第一、第二学年结束时调整到同年级其他班级继续学习;因个人思想原因放弃报考海军飞行学员的,退回发放的营养补贴。

  (四)航空高中实验班毕业生,高考志愿应首先填报海军飞行院校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并参加招飞选拔检测。招飞选拔检测主要包括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选拔等。其中,心理选拔和体验飞行结果作为招飞选拔专业成绩。对招飞选拔检测合格的学生,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和招飞选拔专业成绩折算形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成绩优异的,优先推荐到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进行双学籍培养。对未被录取为飞行学员的航空实验班学生,符合相应条件的,优先向其他军队院校或民航院校推荐。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小组,本着对国防建设负责的精神,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报考海军航空实验班,原则上每个区县应按本区县当年初中毕业生人数1%以上比例推荐学生报考,确保招生圆满顺利完成。

(二)重庆市第十一中学校要加强与海军招飞办的沟通与配合,规范招生录取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录取。

(三)各区县教委中招办应妥善安排好已被海军航空高中实验班录取的学生回区县参加的初中毕业考试,以取得初中毕业资格。同时安排好未被录取的学生回区县参加毕业及中考或“联招”报名考试等工作。

(四)凡自愿报考海军航空高中实验班的学生及学生家长,可直接向重庆市第十一中学校索要2016年海军航空高中实验班招生简章,咨询报考相关事宜,也可登录海军航空高中实验班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重庆市第十一中学校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新街57号;

咨询电话:023-62505601

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网站:http://cqhhzs.cqsyz.com


附件:1.重庆市海军航空高中实验班学员报名表

2.重庆市海军航空高中实验班学生体检表

3.重庆市海军航空高中实验班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4月7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6年4月11日印


渝教基发〔2016〕20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6年高中空飞预备班招生工作的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

为早期选拔、定向培养输送国防建设优秀飞行人才、空军部队飞行领导干部和航空航天事业骨干力量,根据《教育部、公安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空军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6年高中空飞预备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及计划

2016年,重庆市实验中学(原重庆市巴县中学)招收高中空飞预备班学员40名,由市教委单列下达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提前招生。

二、报名条件

(一)身体素质达标,心理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好,立志献身空军飞行事业。年龄在13至16周岁(以8月31日为准),身高1.60-1.78米的重庆籍初中应届毕业生(男生)。

(二)性格开朗,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成绩优秀, 初三各科成绩达良好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B等及以上。

三、招生报名程序

(一)宣传动员。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部署招生工作,及时将本通知下发至各中学。各学校在  4月18日前完成对学生和家长(监护人)的宣传动员。

(二)组织报名。报考高中空飞预备班的学生,须填写《重庆市空军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高中预备班报名表》,学校负责审查推荐,当地区县教委中招办负责审核,并于4月20日前报送重庆市实验中学校(报名表可快递或传真报送,也可提前经电话预约报名后,文化测试当日递交报名表)。

(三)文化测试:文化测试于5月7日上午8:30开始,在重庆市实验中学进行,测试内容范围以市教委公布的中招考试说明为准。文化测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物理。

(四)体检。 5月8日,报考学生参加由空军招飞局成都选拔中心统一组织的身体和心理品质初检。初检合格者参加复检。

(五)政审:复检合格者参加政治审查。

四、录取办法

(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政审合格的学生中,综合体检情况和文化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结果报市教委审批后,报送空军招飞局成都选拔中心备案。5月15日前反馈录取名单,送达相关区县教委,告知学生本人和就读学校。

(二)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参加区县教委组织的自主招生考试和市教委组织的全市联招考试。

五、相关政策

(一)凡被重庆市实验中学(原巴县中学)空飞预备班录取的学生,享有该校其他学生同等待遇。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将给予学费减免和生活补助。

(二)空飞预备班学员毕业时,参加空军招飞定选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符合招飞条件的优先录取为空军航空大学飞行学员。

(三)空飞预备班学员也可自愿填报其他各级各类高校(包括民航飞行学院)。报考市属公安(警察)院校时免予面试和体能测试。

六、其他事项

(一)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本着对国防建设负责的精神,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报考空飞预备班,并安排人员抓好各阶段工作落实确保招生任务圆满顺利完成。

(二)重庆市实验中学校要加强与空军招飞局成都选拔中心的沟通与配合,精心组织,规范招生录取程序,周密安排,公正录取,吸引更多德才兼备、素质过硬的学生踊跃报考空飞预备班,努力为国防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三)各区县教委中招办应妥善安排好未被录取的学生回就读学校参加全市联招考试或区县的招生考试。已被空飞预备班录取的学生,仍须参加初中毕业考试,以取得初中毕业资格。

(四)凡自愿报考空飞预备班的学生及学生家长,可直接向重庆市实验中学校索要2016年空飞预备班招生简章,咨询报考相关事宜,也可登录重庆市实验中学校园网查询相关报考信息。

重庆市实验中学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鱼洞黄溪口18号;

咨询电话:66232381、66239113、66222304;

网址:http://www.cqssyzx.com


附件: 重庆市空飞预备班学员报名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4月7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6年4月11日印























开县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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