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县县委教育工委 开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县教工委县教委班子成员
“一岗三责”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均衡中心、中小学、幼儿园,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研究,现将《县教工委县教委班子成员“一岗三责”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各校各单位要参照“一岗三责”工作制度制定相应办法,强化和落实主体责任,优化管理和服务,促进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中共开县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开县教育委员会
2016年3月11日
县教工委县教委班子成员“一岗三责”工作制度
为保证县委教育工委、县教委班子成员负责尽责、权责对等、规范作为,务实高效清廉推进分管和包片各项工作,特实行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安全稳定“一岗三责”工作制度,分管范围内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承担捆绑直接责任。
一、分管业务责任制
1.分管工作实行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班子成员服从大局和集体决定,按照具体分工,亲力亲为、主抓主管、善抓善管。
2.分管工作各负其责、各尽其能,又协作配合、统筹兼顾。
3.充分发挥分管范围内工作人员的能动作用,做到人人有责、事事尽责、处处负责。
4.班子成员对包片区域工作全面监管,及时规范处置区域内工作事项,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不敷衍塞责、不乱开口子。
5.分管工作和包片工作实行定期报告制,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处置并及时报告主要领导,重大事项应提请班子会集体决策。
二、反腐倡廉责任制
1.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一身正气、清廉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2.有针对性地加强分管范围内的科室、直属单位和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问题特别是重要腐败线索态度鲜明、不遮不掩,重点强化业务为主线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制度完善、谈话提醒、组织处理等预防工作。
3.对包片领域和职能科室、直属单位等强化监督检查,完善程序设计,强化过程巡查,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发现倾向及早防范,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三、安全稳定责任制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等原则和要求,实行分管业务以条为主、包片领域以块为主的责任体系,加强所管区域的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及学校(含民办)的安全稳定工作。
2.定期与不定期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全面、深入及时发现、排查和整改安全稳定隐患和矛盾纠纷。
3.重大活动、重要事项需开展安全稳定风险评估,切实做好防范方案和应急预案。
4.安全稳定问题一般由包片领导会同安全分管领导及时有效处置。较大安全稳定问题一般由分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牵头,包片领导配合妥善处理。
上述“一岗三责”,是班子成员履职尽责的重要制度设计和综合保障。凡分管范围和包片区域精神懈怠、工作不落实,不正之风甚至腐败问题多发,安全稳定监管不到位、出现安全稳定事件的,分管和包片领导承担领导责任,相应科室和直属单位承担直接管理责任,学校校长及相应责任人承担直接责任,将视其情节和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严肃组织处理和纪律法律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