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关于
转发市交安办《关于开展“交安”4号常态执法统一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县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交安办,公安派出所、交巡警中队:
现将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交通安全办公室《关于开展“交安”4号常态执法统一行动的通知》(渝安交办〔2016〕13号)转发你们,请认真开展好此次执法统一行动。2月6日10时前报送本次行动的战果统计表和工作小结。报送邮箱:1311558665@qq.com,联系人:吴小平,电话52124938。
开县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
2016年2月3日
渝安交办〔2016〕13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交通安全办公室关于开展“交安”4号常态执法统一行动的通知
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公安交巡警总队、市运管局、市交通执法总队、各区县(自治县)交安办,万盛、双桥、北部新区交安办:
春节将至,春运返乡旅客流量渐达到峰值,路面秩序管控任务持续增大,交通安全形势更加严峻。为确保我市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广大群众平安返乡、欢度春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我办决定于2月4、5日在全市范围开展以客运场站为重点区域,非法营运为查处重点的 “交安”4号统一整治行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狠抓源头管理,落实主体责任。运管部门要强化客运安全管理,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驾驶人资质审查、车辆例保例检、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GPS动态监控、“84220”强制休息、接驳运输及凌晨2—5时停车休息、客运场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不得让不熟悉线路的驾驶人驾驶客运车辆,对初次参加春运的驾驶人要提前组织熟悉运营线路及沿线路况,掌握道路安全隐患和事故多发点段,防止因道路环境不熟引发交通事故。公安交管部门要配合交通等部门,加强客运企业及危化品运输企业的源头监管,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加强行业监管,严打非法营运。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深入开展旅游市场“打非治违”工作,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非法旅游经营行为。交通运管部门和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要以客运枢纽站场、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集中开展非法营运整治,从严查处非法营运特别是营运下线大客车非法营运行为。运管部门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站点作好运力安排部署,加强调度和管理,在保证正班客车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根据客流变化情况缩短发车时间,加大发班密度,增开加班车或包车,安排充足运力,挤压非法客运空间,方便群众出行。
三、严格路面执法,强化秩序管控。公安交管部门要持续有力抓好路面秩序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已建成的科技执法设备,利用电子警察、卡口、查缉布控系统,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无牌无证等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和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坚持做到“每天有整治、整治有重点、治理有效果”。运管部门要督促客运企业安排安全员(戴红袖标)全员上路设点检查本公司客运车辆运行安全,重点检查纠正客运车辆超员、超速、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对7座以上面包车、旅游客车、危险化学品车等重点车辆做到“逢车必查、逢疑必查”,切实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宣”;加大16时至次日8时特别是午夜、凌晨等事故多发时段的巡逻管控力度,严查客运车辆(接驳运输除外)违反凌晨2-5时停运规定、危化品车凌晨0至6时违规运行、非法运营、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区县交安办一是要组织辖区运管、交通执法、公安交巡警等部门深入客运场站,加强客运场站及其周边秩序维护和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要对客运车辆非法营运、站外上客、超员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查处,杜绝非法营运车辆在客运场站内外揽客。二是对农村道路及旅游道路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严查严处摩托车、面包车、客车超员超载、非法营运以及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督促各乡镇执法小分队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队(站)全勤上岗,严格落实“七必上、五必查、五必劝”勤务要求,全力保障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四、强化宣传提示,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以客运场站、乡镇集市、旅游景区等区域为重点,多渠道、多形式、宽覆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充分利用宣传单、宣传册、广播电视、短信微信、LED显示屏等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出行提示和诱导信息,让群众了解乘坐非法运营车辆的危害,引导群众乘坐合法车辆出行。
各区县(自治县)交安办于2月6日17时前将本次行动情况报送至总队FTP/事故支队/09.市交安办/交安行动情况报送文件夹,相关市级部门于2月6日17时前将本次行动情况小结报市交安办电子邮箱:cqsjab@sina.com。
附件:2016年“交安”4号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
会交通安全办公室
2016年2月3日
(联系人:黄文晶,电话:63753236)
附件
2016年“交安”4号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执法力量投入情况 |
行动开展情况 |
参加部门(个) |
成立小组(个) |
投入人员(人次) |
深入客运场站(个) |
开展宣传活动(次) |
发放宣传单(份) |
查处违法行为(起) |
查获非法营运(起) |
超员(起) |
不按规定营运线路行驶(起) |
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起) |
其它(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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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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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