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开县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片区均衡中心,公、民办学校(园),机关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开县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开县教育委员会
2016年1月27日
开县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自然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建发〔2016〕3号)要求,以及全县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大会暨第一季度安全生产例会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源头治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隐患,使学校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安全教育更有针对性,心理健康教育更加普及;校舍、设备设施更加安全;自然灾害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校园周边治安综合环境得到治理,交通安全更有保障;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更加完善。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校园安全管理状况。是否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体系,是否构建校园安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校园“三防”建设是否到位;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并落实;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制度、预案、物资是否到位;学校是否按照重庆市“平安校园”要求落实档案建设工作;假期值班护校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二)安全教育落实情况。是否落实法制副校长聘用并经常性到校联系指导工作机制;安全教育课是否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放学前学生安全教育提示、节假日学生家长安全监管和安全防范提示是否落实;是否按要求开展消防、防暴、疏散、自然灾害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等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是否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是否开展符合学生年龄段的心理、生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室是否完善,是否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是否对安全管理人员、保安、食堂员工、卫生保健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等开展经常性的技能培训。
(三)自然灾害防控状况。学校是否建立健全自然地质灾害防控应急预案、预警机制;是否落实恶劣天气防范措施,防雷设施设备是否完善;是否结合正在开展的突发事件风险识别、登记和评估工作开展自然地质灾害排查,是否详细做好工作记录,是否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四)校舍、设备设施安全状况。电梯、锅炉、燃气管网、体育器材、实验室设备等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保管、使用等各环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校舍、围墙、堡坎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有D 级危房仍在使用,一般危房是否及时加固检修;校舍是否位于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河水危害的位置,是否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建筑工地施工人员管理、工地隔离、安全防护、安全提示是否到位。
(五)校园消防安全状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并落实;消防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法律规定;是否落实专人定期开展消防设施检查维护;校内电线、电器设备是否安全;学生宿舍是否存在固定、不易拆除的屏断阻隔消防通道进行男女分区的情况,是否有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烧水、取暖和点蜡烛等现象;食堂油烟机及管道是否定期清洗;食堂燃油、燃气、煤等燃料是否隔离单独存放;消防通道是否存在占用、堵塞现象;教师宿舍和出租的房产是否存在擅自变更消防设计、堆放易燃物品、占用消防通道、违章用电用火用气等现象。
(六)食品安全和校园卫生状况。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学校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直饮水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食堂饮食服务许可证和校园商店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否有效;食堂食品采购、加工、留样、食品出入库管理、餐厨具清洗消毒是否规范;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是否齐全有效;是否设立卫生室(保健室),必要器材是否配齐,是否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或落实兼职教师负责校园卫生保健教育指导;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机制是否健全;是否经常性开展除“四害”工作。
(七)学生交通安全保障状况。配备专用校车的学校是否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做好安全运行监管和维修保养;学校是否存在使用非专用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现象;家长接送学生是否使用无牌无证车辆、租用非法营运车辆等现象;校内及校门口周边减速带、交通安全标志、标线等是否按有关规定设置;进校车辆是否遵章驾驶有序停放;上下学时段是否安排值班领导、教师提前20分钟到校门及周边巡查;是否结合实际实行错时上下学、人车分流等行之有效的缓解交通拥堵的措施。
(八)校园周边综合环境状况。校园周边是否存在违规经营的网吧、饮食摊点、娱乐场所等;是否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是否存在“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学校周边是否有生产、使用、经营或储存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的工厂企业;是否存在非法宗教活动场所;是否存在引发涉校涉生暴力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倾向。
(九)涉及师生群众利益方面。是否存在师德师风、校园伤害事故处置、教师绩效、评职晋级、食堂饭菜价格和农民工工资等涉及师生群众利益方面不稳定的隐患。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6年2月27日,分三个阶段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工作。
第一阶段:摸底排查阶段(即日至2016年1月29日)。各校深入排查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隐患,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建立隐患台帐,落实整改措施,制定排查整治方案。
第二阶段:整改督查阶段(2016年1月30日至2月26日)。各校要认真开展自查整改,排查出的隐患,必须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对存在安全隐患投入较大的,要及时报告,落实防范措施,做好立项规划,及早排除(寒假期间重点开展对校舍、设备设施、自然灾害防控和假期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整治;开学前后开展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2月26日至2月27日)。排查整治结束后,各校要认真总结经验,思考不足,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均衡中心、学校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办,责任到人,确保安全责任“零缺位”。
(二)分析研判,全面整改。各校要切实加强对安全风险的预测、防范,要定期召开安全稳定形势分析会议,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要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隐患的整改工作,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措施,规定时限,尽快解决,并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
(三)强化应急,严格督查。各校务必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强化保障措施,迅速、妥善处置突发情况。片区均衡中心要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特别要加强对民办学校此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各包片科室要督促包片学校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造成重大事故或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校工作总结由片区均衡中心汇总后,与2月28日前报送安稳科,联系人:黎文,联系电话:52212343,邮箱:381337286@qq.com。
开县教育委员会
2016年1月27日
抄送:市教委,县安委会。
开县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