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及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五条、三十二条、四十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生产许可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另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26)的有关规定,设备已报废、迁移、拆除或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相关特种设备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经我局核查,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登记在开州区大进镇的两台设备注册代码为21705002342023064346和21705002342023064347一类压力容器现已拆除,且使用单位已注销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现予以公告注销。相关单位如重新使用上述容器,必须依法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重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上述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如有异议,可向重庆市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逾期将作注销处理。
(联系人:张平,联系电话:023-52228160)
特此公告
重庆市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