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区初次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开州区初次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
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按照区委区政府“五个一批”工作要求,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响应,迅速部署,在全区“五个一批”清单基础上,制定了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五个一批”工作清单,把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证照分离”改革、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建设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4项工作作为我局“五个一批”重点工作推进。在前期的推动下,目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清理以区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325件,对涉及存疑的19件文件启动修订程序,对不符合审查标准文件2件进行废止,有效规范政府及部门自身行为。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背景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3次会议上指出,要从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角度,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保障机制,对有关政策措施进行审查,从源头上防止出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出,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为推动我区营商环境的持续向好,防止有损有害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出台,在充分考量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求和各部门自我审查不足的现状下,作为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党组研究决定,挤占办公经费,启动了我区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
二、我区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情况
按照招投标程序,重庆立信中正(重庆)第三方评估咨询有限公司12月中标,按照合同约定,该公司对我区3个行政单位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了第三方评估。
(一)评估对象:区民政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
(二)评估内容:一是机制建设。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需要严格的机制保障和组织保障,从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建设、宣传培训工作开展、投诉举报机制明晰、机构人员保障方面进行全方面覆盖。二是存量文件清理。针对已经出台的文件,按照是否已经过有效期、是否已经过适用期、是否存在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角度,对文件进行清理。三是增量文件审查。针对需要新出台的文件,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事前审查制度和审查标准进行审查,并认真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经审查后方可出台。
(三)评估结果:
1.公平竞争审查执行有差距。此次第三方评估发现3个单位均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外宣传方面还有待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新兴制度,群众知晓度不高,但又深切关乎群众权益,故需要各个部门利用各种方式进行宣传。其次,需要完善的部分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对外投诉举报制度,投诉举报制度是进行监督和防止出台含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有力手段,且投诉举报制度需要对外公示。此次评估中,3个部门在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方面还有不同程度的欠缺。
2.错误率总体偏高。本次共抽取3个被评估单位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90件(增量政策措施44件,存量政策措施46件,2020年至2021年以来出台的政策措施统计为增量政策措施;2017至2019年12月31日出台的政策措施统计为存量政策措施),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共计6件,整体差错率为6.67%。其中,妨碍公平竞争的增量政策措施1件,内部审查错误率为2.27%;存量政策措施5件,内部清理错误率为10.87%。2020年重庆市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中,区(县)存在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共27件,总体错误率为6.37%。我区此次被评估的总体错误率高于2020年重庆市错误率,政策措施审查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3.公平竞争审查规范有待强化。一方面,公平竞争审查范围的把握不到位,对“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执行不到位。区民政局、区水利局未准确把握公平竞争审查范围,部分应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的政策措施未履行审查程序,例如招投标文件、“一事一议”文件、部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审查文书不规范,《公平竞争审查表》是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重要佐证和文书材料,体现了审查的全过程。本次评估随机抽取的90件政策措施中,7件未附《公平竞争审查表》,未形成书面审查结论;区农业农村委员会1件公平竞争审查表中未填写是否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区民政局14件公平竞争审查表的“征求利害关系人”栏填写不规范,仅填写了征求部门意见或者未征求意见仅下发文件;区水利局所有审查表填写不完整,缺少“文件性质”“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竞争影响评估”“是否违反相关标准的结论”“是否适用例外规定”内容。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继续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体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中提出的“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新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把“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促进“六稳”的重要举措,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竞争力、释放国内市场巨大潜力,顶住下行压力,保持经济平稳运行,促进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转变思维。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围绕“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建立例外规定动态调整和重大事项实时调整机制,进一步细化行业性审查认定标准”等工作要求,把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引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转变思维,常态化、长期化坚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
二是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改进。目前,我区基本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的建立,在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领导下完成了2018年、2020年国家下达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并在积极应对2022年国家市监总局的第三方评估工作。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认真总结分析前期开展工作情况,梳理出工作中遇到的堵点和难点,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着眼长远,从实际出发,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可操作性,在审查范围、审查标准、审查程序上严格把关,稳妥有序推进、优质高效运行,切实解决政策措施审查不全、审查质量不高的问题。
三是加大督导力度,增强自觉。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公平竞争工作作为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重庆市开州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试行)》的要求及内部审查制度,强化增量审查工作和存量清理工作。紧密结合我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放管服”改革工作,对成效显著、落实得力的方法措施予以表扬推广,对进展缓慢、推进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强化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市场主体积极举报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为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