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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保护知识及典型案例宣传(二)

日期:2024-06-24

典型案例

窃取重庆某科技公司商业机密“内鬼”被罚数十万元在数字经济时代,计算机软件源代码已然成为企业的核心资产之一,代表着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具有极大的商业价值,通常企业都会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但“内鬼泄密”情况却时有发生。不法企业以高薪为诱饵,招募权利人软件开发人员,窃取其源代码用于自己的系统开发及商业运营,从而给权利人带来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严重阻碍企业创新发展。6 月 7 日,重庆市第二届“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启动仪式上公布了一起窃取商业秘密的典型案件,该案由渝中区市场监管局查办,获评 2023年全国十大商业秘密保护案件之一。

案情回顾:2022 年 6 月,重庆某科技有限公司(被侵权公司)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举报反映:“该公司原高管刘某离职后创建的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被侵权公司的商业秘密,违反协议并使用上述商业秘密,用于系统开发及商业运营。”

经查实,刘某离职后,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权利人系统软件源代码、客户数据库等商业秘密,并将商业秘密用于刘某自己创建的公司系统开发,其公司在明知或应知刘某实施了上述违法行为情况下,仍使用该商业秘密用于自身的商业运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实后认为,侵权公司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三款:“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经营者以及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市场监管局对刘某所在公司罚款 50 万元。刘某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市场监管局对其罚款 38万元。

“该案件厘清了人员正常流动和侵犯商业秘密的边界,有效地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总局工作部署,从制度设计、工作推动、执法普法全方位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修订了《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制定了《重庆市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建成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单位 161 家;每年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行动,2023 年查办的“某科技有限公司和刘某侵犯商业秘密案”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评定为全国十大商业秘密保护案件之一;我市江津区、江北区分别被第一批、第二批认定为国家级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争取在 2025 年底,全市将创建 500 家左右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于2024年6月开展“第二届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在此期间可关注市场监管部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等网站和账户,获取集中普法知识。

重庆市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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