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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重庆市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 线下“参与单位”的预通知

日期:2024-08-13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按照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文件总体要求,为尽快启动实施重庆市2024年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现就组织参与线下单位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4812—1130日(每月均可报名)。

二、报名条件

(一)重庆市依法注册、统一收银和依法纳税的家电实体零售企业和个体经销商(以下简称“参与单位”)。

(二)能够体现政策实施具体绩效,为全市经济稳定增长作出积极贡献。

(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能提供当月征信报告,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四)同意与公开遴选确定的政策实施功能服务平台签订合作协议,与功能服务平台对接完成补贴商品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支付准备工作。

(五)承诺对主动提交规定范围内旧家电产品并换购补贴范围内任何一件新家电的消费者,提供上门免费拆旧、旧机折现等服务,并在剔除“参与单位”自身所有优惠折扣后的成交价基础上,再叠加优惠2%的购置补贴(消费者同时享受政府补贴和“参与单位”补贴)。

(六)严格执行国家税收管理有关规定,承诺对消费者个人开具发票,发票价格合计金额为产品的成交价,即“消费者个人支付金额+补贴金额”。

(七)具备垫付补贴资金及组织团队培训、政策宣贯和具体组织实施等方面的能力。

(八)具备系统化防范骗补、套补等风险防范的制度和措施,具有规范的销售、配送信息系统,有完善的进销存管理机制,能提供活动相关、可溯、不可更改的台账资料。

(九)具备退货退款与支付只能在同一渠道完成的系统,具备以旧换新监测统计的相关系统或手段,具备完善的消费支付、数据监测、退货退款的运营环境或系统,便于后台监测及销售情况跟踪统计。

(十)具备完善的网点布局、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收旧换新等服务体系,服务能力基本满足在渝消费者需求。

三、报名方式

(一)“参与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家电销售单位向属地区县商务部门提交报名相关资料(跨区域连锁经营且年度零售额2亿元以上的家电单位可直接向市商务委报名),首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81618:00,其后每月15日、30日各申请一次。

(二)审核推荐。根据“参与单位”报名条件,年度零售额小于2亿元的由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筛选,于81718:00前向市商务委书面推荐。

(三)复核公示。市商务委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区县上报“参与单位”情况进行抽审,对零售额大于2亿元的“参与单位”进行评审,并将所有入围“参与单位”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通过官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告确定“参与单位”名单。“参与单位”资格有效期与政策实施周期保持一致。

四、报名材料

“参与单位”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参与单位”公章(全套申报材料需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具体材料如下:

(一)家电“参与单位”申请表(附件1);

(二)家电“参与单位”承诺书(附件2);

(三)“参与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参与单位”简介等相关材料;

(四)“参与单位”经营门店目录(附件3)及门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合作的回收服务“参与单位”承诺书(附件4)及回收“参与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参与单位”2023年度财务报表(新注册“参与单位”提供注册日期的相关报表);

(七)“参与单位”2024年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实施方案。

(八)“参与单位”风险防控方案,包括防范恶意刷单或套现的具体举措等。

五、“参与单位”职责和义务

(一)按条件要求自愿报名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补贴活动,如实提供在渝门店信息。

(二)积极配合服务平台完成功能平台接入和支付环境升级改造。

(三)承诺主动承担消费者交旧买新应叠加享受的成交价2%的以旧换新政策补贴。

(四)做好销售、以旧换新、送货配送等台账建立准备,提

前针对性的组织员工开展政策实施业务操作培训,确保员工可熟练操作。

(五)按平台服务商和活动执行方要求做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活动宣传工作,包括门店现场统一物料设计、露出,户外媒体广告、自媒体广告、商圈和社区活动等。

(六)组织售后、回收团队,满足消费者以旧换新、退换货等消费需求。

(七)按照补贴有关要求,做好资金垫付等工作,确保补贴政策落地落实。

(八)组织安排货源,保证消费者30天内送货需求。

(九)配合政府部门、平台服务商、活动执行方、审计机构对活动进行跟踪审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台账、发票、订单信息、配送信息、顾客信息等。

(十)坚持诚信经营,对经销商品、服务的品质负责,经营中不得采用包括但不限于先涨价后折扣等手段欺骗消费者,杜绝在经营活动中出现骗补、套利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相关要求

(一)鉴于此次活动商户报名和审核时间紧迫,涉及“参与单位”切身利益,请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接此通知后,广而告知,并召开政策宣讲会,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家电单位积极申报,认真组织初审,在规定时间内推荐。对不符合条件的

单位要作出耐心解释,指导其完善相关资料,弥补相关不足,达

到条件后及时动态申报。

(二)暂不能体现政策经济绩效的单位,积极引导其向上游供货商争取支持,以合理方式参与政策活动。

(三)政策实施期间,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骨干力量,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力量,坚持周抽查、月全覆盖,加强对辖区报名单位常态监管,督促“参与单位”严格规范经营,一经发现有涉嫌软件代领、内部作弊、内外勾结、刷单套现、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或者发生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等违规经营行为,及时向活动执行方报告并取消该商户、经营场所参与重庆市绿色智能家电家居以旧换新补贴核销资格,追回其所获取的财政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市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家电“参与

   单位”申请表

     2.重庆市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参与家电“参

     与单位”承诺书

     3.重庆市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家电“参与

     单位”实施门店目录表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24813



附件1

重庆市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家电“参与单位”申请表



填报日期:2024


“参与单位”名称



统一组织

机构代码



“参与单位”经营地址



注册地所在区


注册时间



“参与单位”经营范围



注册资金

万元

2023单位零售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手机



工作业务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手机



“参与单位”银行
开户行名称


“参与单位”银行

账号



直营门店(家)


加盟店(家)



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时间


牵头品牌厂家



合作回收

服务“参与单位”


联系人电话



“参与单位”承诺

我单位自愿申请参与重庆市2024年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补贴活动,将按照有关规定,坚持诚信经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服务平台,保证提供的所有申报数据、材料等信息真实有效,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参与单位”公章)
2024年  月  日


备注

暂不能体现政策经济绩效的“参与单位”,可先行报名,作出诚信经营、积极体现政策经济绩效等承诺,经审核通过后参与政策。


附件2

重庆市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家电“参与单位”承诺书

本“参与单位”(        )自愿申请参与实施重庆市2024年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简称“家电补贴政策”),并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严格遵守各项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政策要求,积极组织本“参与单位”各门店参与实施家电补贴政策,配合公开展示参与政策的具体门店信息,并在政策实施期间热心解答消费者相关咨询。

2.承诺提供的“参与单位”申请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如本公司提供了错误或虚假的“参与单位”信息,本“参与单位”将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本“参与单位”无法获得垫付的补贴资金所招致的损失等各类情形),并且如因本“参与单位”的前述行为给政策实施部门和服务平台造成了任何损失,本“参与单位”愿承担赔偿责任。

3.承诺配套出台相关促销活动方案,协同开展家电产品促销。承诺建立具有销售、监测、配货、退货等功能的独立促销体系,便利第三方机构审计监督,帮助消费者通过服务平台应用程序实现交易和消费。

4.承诺本“参与单位”参与活动门店支持受理服务平台支付,于公示后7日内与服务平台完成对接,3日内组织合作回收“参与单位”与“爱尚重庆”家电以旧换新回收平台完成对接。积极配合政策实施部门和服务平台开展家电补贴政策宣传,并在收银台以明显方式露出参与补贴政策相关信息。承诺按照政策实施部门和服务平台要求在政策实施前系统性对门店店员进行培训,确保店员能够正确回答消费者有关家电补贴政策的咨询,确保门店按时参与家电补贴政策,并在各门店内张贴布放相应的受理标识、海报等宣传广告物料。

5.承诺对主动提交规定范围内9类废弃家电产品并换购补贴范围内(11大类)任何一件新家电的消费者,提供上门免费拆旧、旧机折现等服务,并在剔除“参与单位”自身所有优惠折扣成交价基础上,承诺对以旧换新的消费者再叠加2%的优惠补贴(消费者与政府补贴政策同时享受)。

6.承诺若发生退货情形,退换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且保证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若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清算后,需及时将与退货相关联的财政补贴资金退还国库。

7.承诺做好享受家电补贴政策消费者的服务和受理工作,不增设任何参加家电补贴政策附加条件,不降低服务水平和质量,不得以参与家电补贴政策为由拒绝“七天无理由退货”等消费者合法诉求;除政策实施部门或服务平台另有要求外,不得擅自拒绝或限定时间段受理涉及家电补贴政策的交易。根据政策实施部门要求,规范家电补贴政策适用范围,杜绝各种套利行为。除政策实施部门要求外,“参与单位”不得自行规定家电补贴政策适用范围。

8.承诺全力配合政策组织单位及服务平台落实相关套利防控措施,严格审核消费者参与资格,预防并制止“黄牛”等恶意套利行为,对于疑似“黄牛”等企图套利人员采取警告、劝退、报警等及时有效的防控措施。若本“参与单位”未落实相关要求,将承担由此导致的资金损失。

9.承诺不自行参与或要求、唆使、放任、授权本“参与单位”员工、门店工作人员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虚构交易、刷单、拆单等不正当方式套取家电补贴政策优惠。若本“参与单位”员工或参与政策的门店涉嫌自行或者勾结外部人员从事前项套利行为的,本“参与单位”将及时制止并采取充分补救及费用追偿措施,追偿范围包括所涉及的家电补贴政策资金以及政策实施部门和服务平台其他损失(如律师费、调查费以及取证费用等) ,并就相关情况及时告知政策实施部门及服务平台。对是否同意相关套利行为的认定,以服务平台系统记录和判定规则为准。若服务平台发现有异常交易,本“参与单位”同意全力配合查明情况并提供证据材料。

10.承诺诚信经营,不得采用包括但不限于先涨价后折扣等

手段欺骗消费者。承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对提供商品、服务的品质依法承担保证责任。承诺若自身出现违法违规等行为时,自动退出该补贴政策,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因本“参与单位”提供的服务及产品问题或“参与单位”政策门店未根据要求实施政策而引发的客户退换货、投诉和争议等,由本“参与单位”负责解决,妥善安抚并依法赔偿消费者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保护消费者权益。对于涉及本“参与单位”的其他投诉及纠纷事宜,应第一时间主动配合关联方予以处理。若发生媒体投诉,将及时联络政策实施部门、服务平台相关工作人员,达成处置共识后,由双方按统一口径回应媒体,避免不良影响扩大化。

11.承诺积极配合进行宣传推广:

1)政策实施期间,本“参与单位”将提供电子屏/展架/台卡/店内语音播报/收银员导购员宣传等店内渠道开展全方位宣传,采用服务平台提供的统一宣传VI,同时加强面向老年人群的家电补贴政策宣传辅导。宣传广告位、点位等相关费用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2)严格遵守政策实施部门及服务平台有关媒体宣传要求,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政策实施部门及服务平台相关名称、标识和品牌。

3)授权政策实施部门和服务平台为本次政策实施之目的

而使用本公司商户名称、品牌及相关商标标识进行市场宣传和推广,并将配合提供相关VI规范。同时,经提前告知本“参与单位”后,政策实施部门和服务平台可进一步将前述元素转授予本次政策实施的相关合作方、承办方使用。

4)补贴政策结束后,将根据政策实施部门和服务平台要求提供相关门店电子发票信息、宣传照片等材料,用于开展结项验收及审计清算等工作。

12.承诺将积极配合政府部门以数据核查、第三方审计等方式进行的审计监督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及时提供参与家电补贴政策的交易具体消费清单、电子发票信息、资金明细、销售数据和退货数据明细等原始资料和财务凭证。

13.承诺当老年人或困难群体在参与补贴政策过程中无法通过支付平台支付款项享受补贴政策时,安排专人提供必要的耐心服务,帮助特殊群体享受补贴政策。

14.承诺指定专人负责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沟通、宣传推广、客户投诉等家电补贴政策中涉及的各项事宜。

部门/职务:                                           

人:                                            

联系电话:

 14.本“参与单位”知晓并同意,如违反以上任何承诺,政策实施部门和服务平台有权随时取消本“参与单位”所有门店参与政策的资格,并丧失后续参与家电补贴政策的资格,且本“参与单位”同意政策实施部门和服务平台可进一步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一或同时采取以下全部措施,追究本“参与单位”相关违约责任:

1)要求本“参与单位”全额退还经政策实施部门和服务平台认定的违约行为所涉家电补贴政策资金。

2)要求本“参与单位”赔偿违约行为所导致的一切损失。

3)政策实施部门有权会同相关部门将本“参与单位”依法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

特此承诺。

本函自落款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

“参与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4         


附件3

重庆市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家电“参与单位”

实施门店目录表

“参与单位”名称(盖章):                                               2024

序号

门店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所属区县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回收合作“参与单位”

(选填)

上游(合作)“参与单位”

(选填)

1










2










3










4










5










6










注:1.“门店名称”请填写全称;
2.
组织机构代码中如有“-”,请一并填写,并且不能使用全角字符。

3.上游(合作)“参与单位”栏由暂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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