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基层政务公开 >城市综合执法领域 >工程建设管理

[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6033P/2022-0517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3-24 [ 发布日期 ] 2022-03-24

行政处罚决定书(重庆侨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

(开州)住建罚〔2021〕第048号

当事人:重庆侨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洪祥

地址:重庆市开州区云枫街道长青社区南山西路90号

经查,你公司有下列违法事实:承建侨城湖山原著二期二组团项目(10-15、27-35、43-44、54#楼及地下车库),不按照设计文件施工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的规定。  

根据《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七)项  特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5万元罚款。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章)  

2022年3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博

微信

部门街镇

无障碍

安全生产举报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开州区部门镇街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