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基层政务公开 >城市综合执法领域 >工程建设管理

[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6033P/2022-0516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0-19 [ 发布日期 ] 2021-10-19

行政处罚决定书(庄金星)

行政处罚决定书


(开州)住建罚〔2021〕030

当事人:庄金星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号***

经查,你有下列违法事实:担任江西骏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开州区金峰镇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的项目经理期间,到岗履职不到位,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 的行为违反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特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责令改正;罚款1万元。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章)

                             20211019

本文书壹式贰份:壹份交当事人,壹份由行政机关留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博

微信

部门街镇

无障碍

安全生产举报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开州区部门镇街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