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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6033P/2022-0483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保障性住房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9-30 [ 发布日期 ] 2021-09-30

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我区部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我区部分公共租赁

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重庆市开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开州府办发〔2017〕216号)有关规定,以及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公布的城镇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结合我区实际,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起草了《关于调整我区部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了论证,现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请将有关意见建议于10月1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电子邮箱:6019326@qq.com

2.传真号码:023-52218989。

3.邮寄信件:重庆市开州区区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B栋区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科(邮编405499)。

附件:关于调整我区部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30日

附件

关于调整我区部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根据《重庆市开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开州府办发〔2017〕216号)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调整我区部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区域划分

一类区域:汉丰街道、文峰街道、云枫街道。

二类区域:镇东街道、丰乐街道、白鹤街道、赵家街道、正安街道、临江镇、长沙镇。

三类区域:厚坝镇、金峰镇、郭家镇、温泉镇、大进镇、竹溪镇、铁桥镇、渠口镇。

四类区域:除上述一、二、三类外的其他乡镇。

二、租金标准

(一)开乾集团公司、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分区域调整的租金标准如下:

一类区域:高层6.60元/平方米·月、多层5.40元/平方米·月。二类区域:高层5.00元/平方米·月、多层4.20元/平方米·月。

三类区域:多层2.50元/平方米·月。

四类区域:多层1.50元/平方米·月。

(二)区住房保障中心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暂不作调整,仍按现行标准执行。

    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收取。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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