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以公益慈善名义设置废旧衣物回收(募捐)箱清理工作的通告
关于开展以公益慈善名义设置废旧衣物
回收(募捐)箱清理工作的通告
2022年3月,民政部下发通知明确将不再同意新的废旧衣物公开募捐方案申请或者项目延期申请,并发布《关于禁止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以慈善名义开展废旧衣物回收的提示》。2025年12月31日,重庆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以公益慈善名义设置废旧衣物回收(募捐)箱清理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慈善组织或者个人以公益慈善名义设置废旧衣物回收(募捐)箱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全区开展以公益慈善名义设置废旧衣物回收(募捐)箱清理整顿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整顿时间
本次清理整顿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
二、清理整顿对象
以公益慈善名义在公共场所设置的废旧衣物回收(募捐)箱。
三、清理整顿方式
(一)规范募捐箱信息公示。慈善组织已进行公开募捐备案,但未在回收(募捐)箱详细公布慈善组织名称、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募捐方案、联系方式、募捐信息查询方法等信息的废旧衣物回收(募捐)箱,要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规范公开相关信息。
(二)整改超范围募捐行为。慈善组织未按照募捐方案确定的时间,超出募捐方案确定的期限、地域范围、方式设置废旧衣物回收(募捐)箱,开展废旧衣物回收公开募捐活动的,要立即停止募捐活动,并撤回回收(募捐)箱。
(三)清理非募捐主体违规标识。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个人设置标识“慈善”“捐赠”“爱心”等字样的废旧衣物回收箱,开展废旧衣物回收的,实施主体要在清理整顿期间完成回收箱整改,禁止标注以上字样。
(四)处置无主及拒不整改募捐箱。对以上废旧衣物回收(募捐)箱,无法联系到设置主体或者设置主体拒不撤回、拒不整改违法设置的,设置在小区内的,各乡镇(街道)指导社区及小区物业及时回收处置;设置在城市道路等公共场所的,联合城市管理等部门、相关管理机构及业主单位及时回收处置。
请废旧衣物回收(募捐)箱所有者及设置单位于2026年1月31日前自行清理整顿完毕。倡议广大市民朋友捐赠旧衣物时查看募捐箱上是否有明显的公益慈善组织或募捐标识,也可通过全国统一的慈善信息平台“慈善中国”网站查询设置单位的公开募捐资格和备案情况。发现任何违法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行为可向民政部门举报,区民政局举报电话:52222619、522220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