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备案办事指南
办理依据 |
(一)《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19〕7号) |
办理机构 |
开州区民政局 |
办理地址 |
开州区开州大道中段229号 |
办理电话 |
023-52234093 |
办理时间 |
夏季 8:30-12:00,14:30-18:00;冬季 8:30-12:00,14:00-17:30。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 |
办理须知 |
办理条件:
1.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
2.设置养老机构备案承诺书;
3.提供产权证明、法人登记、消防验收或备案和环境评估资料。
办理程序:
(一) 申请。由养老机构举办人向区民政局提出备案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二)受理。由各区民政局依法受理,并接受申请人交付的相关资料。
(三)审查。由区民政局依法进行资料审核和审查,提出办理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各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对不符合条件,应要求一次性补齐相关资料,如仍无法提供相关资料和依据的,或者不符合条件的,不予以许可,并告知申请人。
(四)发证。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予以发放养老机构备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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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
民政局:
经我单位研究决定,设置一所养老机构,该养老机构备案信息如下:
1. 名称:
2. 地址:
3. 法人登记机关:
4. 法人登记号码:
5.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6. 居民身份号码:
7. 服务范围:
8. 养老床位数量:
9. 服务设施面积:建筑面积:
10. 联系人:联系方式:
11. 服务场所的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12. 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备案资料(复印件)
13. 环评报告或备案资料(复印件)
请予以备案。
备案单位: (章)
年 月 日
备案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如实填报的备案信息,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报送后续重大事项变更信息。
承诺已了解养老机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承诺设置的养老机构符合《重庆市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载明的要求。
承诺按照诚实信用、安全规范、以人为本的原则和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养老服务,不以养老机构名义从事欺老虐老、不正当关联交易、非法集资等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行为。
承诺主动接受并配合民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承诺不属实,或者违反上述承诺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备案单位: (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