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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6033P/2025-006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5-27 [ 发布日期 ] 2025-05-27

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具体制度。

(二)根据区政府授权,代表区政府对所监管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区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三)按干部管理权限,通过法定程序,对监管企业部分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四)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督促检查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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