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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州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3-2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规定,现决定开展开州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历史、文学、艺术、科学等价值。

(四)体现文化多样性和中华民族创造力。

(五)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相传,具有较长的传承历史和清晰的传承脉络,至今仍以活态形式存在,并得到民众广泛认同,具有较大影响力。

(六)制定有五年保护规划和保护措施,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七)同等条件下,应关注体现大众实践、覆盖面广、民众参与度高,且能促进乡村振兴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

二、推荐申报程序

(一)提交材料

申报单位或个人将申报材料送至区非遗保护中心,截止时间为2025710日。

推荐申报材料包括:

1.推荐申报书(见附件1,项目申报书用A4纸双面印制,一式2份,电子文本用Word格式,一式1份)。

2.推荐申报视频、图片及其他辅助材料。

3.推荐申报传统饮食和传统医药类项目,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区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见附件2)。

4.推荐申报材料制作要求详见附件3

(二)材料审核

区非遗中心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限期修改。材料审核从2025714日开始,提交补充修改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5731日,在此期间内未完成修改或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联 系 人:李

联系电话:15330305830

电子邮箱:2621762986@qq.com

地址:重庆市开州区滨湖中路开州博物馆4










附件下载

附件:1.开州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书

2.区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传统饮食、传统医药类项目)

3.开州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材料制作要求

重庆市开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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