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事项名称 |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接收境内节目) |
基本编码 |
000132006000 |
实施编码 |
11500234327754728R4000132006000 |
办理项编码 |
11500234327754728R400013200600002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区县级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实施主体 |
重庆市开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00234327754728R |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委托部门 |
无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办结时限 |
30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3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办理流程图 |
http://23.99.185.200/cqqlk/rest/frame/base/attach/attachAction/getContent?isCommondto=true&attachGuid=c1fc3662-77c9-4e19-82fc-6506b42fcaf9 |
办理流程图说明 |
无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有自建系统(移动端) |
是 |
移动端办理地址 |
http://zwfw.cq.gov.cn/kzq/public/index |
是否有自建系统(电脑端) |
是 |
电脑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
四办 |
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
村级代办 |
1 |
咨询方式 |
联系电话:02352663906;02385936001 |
监督投诉方式 |
联系电话:02385936050 |
受理条件 |
受理条件名称 |
受理条件审查标准 |
受理条件适用情形 |
受理条件类型 |
有合格的专职管理人员 |
专业技术资质. |
申请 |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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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技术设备 |
符合国家标准. |
申请 |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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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确定的接收方位、接收内容和收视对象范围 |
形式要件. |
申请 |
申请条件
|
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
形式要件. |
申请 |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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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确有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的必要 |
事实清楚. |
申请 |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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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信息 |
窗口名称 |
窗口电话 |
窗口地址 |
办理时间 |
交通指引 |
地图定位链接 |
民生事务大厅文化旅游综合窗口 |
02385936001 |
重庆市开州区云枫街道巴渠街8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民生事务大厅7号窗口 |
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导航输入“开州区政务服务中心”,或乘坐1.2.3.4.7.8.9路公交车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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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
法律法规名称 |
依据文号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颁布机关 |
实施日期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
(广电部令1994年第11号) |
第七条: |
必要时广播电影电视部可以直接批准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发给相应的《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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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
(广电部令1994年第11号) |
第五条: |
凡需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外电视节目的单位,必须向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地、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国家安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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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
(国务院令第129号) |
第七条: |
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必须向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凭审批机关开具的证明购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完毕,由审批机关发给《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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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信息 |
通过渝快办申报是否
对接自建系统 |
否 |
单点跳转地址 |
无 |
跳转方式 |
无 |
通过渝快办提交表单是否对接自建系统 |
否 |
提交推送地址 |
无 |
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文化体育 |
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文体教育 |
生命周期 |
申请资质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通办范围 |
全县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收费 |
否 |
收费标准 |
无 |
付费方式 |
无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地址 |
http://zwfw.cq.gov.cn/kzq/public/index |
进度查询地址 |
无 |
结果查询地址 |
无 |
审批结果名称 |
《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许可证》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情况说明 |
无 |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
2.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合法权益因文化行政部门违法实施行政审批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如实向文化行政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
中介服务 |
无 |
材料信息 |
材料名称 |
具体信息 |
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原件份数:1
纸质材料规格:形式和内容符合相关要求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申请人提供
材料必要性:是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
填报须知:申请人提供
受理标准: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要求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利用已有的或者设置专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的单位,应当向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的,由申请单位报
备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利用已有的或者设置专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的单位,应当向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的,由申请单位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厅(局)审批。
空白范本:http://23.99.185.200/cqqlk/rest/frame/base/attach/attachAction/getContent?isCommondto=true&attachGuid=ae33660f-9289-48b7-be5b-3089c89d6621
示例范本:http://23.99.185.200/cqqlk/rest/frame/base/attach/attachAction/getContent?isCommondto=true&attachGuid=05dd3262-63ff-4688-a2fd-90c5829f5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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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信息 |
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收费减免情形 |
允许减免依据 |
收费性质 |
备注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办理环节 |
环节名称 |
具体信息 |
审查 |
步骤:审查与决定
环节名称:审查
环节人:颜怀春\黎晓春
联系电话:02352663906
审查标准:设置方案可行性,安全性
审查结果:通过或不通过
办理期限:2.0
办理期限单位:工作日
备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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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证 |
步骤:颁证与送达
环节名称:颁证
环节人:袁飞燕
联系电话:02385936001
办理期限:0.5
办理期限单位:工作日
送达方式:自取或邮寄
颁发证件: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许可证
备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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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步骤:申请与受理
环节名称:受理
环节人:袁飞燕
联系电话:02385936001
审查标准:申请材料齐全
审查结果:受理或不受理
办理期限:0.5
办理期限单位:工作日
备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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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
问题 |
解答 |
1.持有《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的单位,是否就可以任意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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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否。申请接收境外电视节目限于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在我境内落地的境外卫星电视节目。
2.申请办理《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的宾馆(饭店)有无前置条件?
答:有。申请办理《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的宾馆(饭店),首先必须取得当地国家安全局批准为涉外宾馆(饭店),方可申请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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