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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6033P/2022-0475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8-24 [ 发布日期 ] 2021-08-24

开州环执立〔2021〕30号吉安东皇环保有限公司立案公示

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立

案件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通报(渝环办〔2021145146号)

立案号

开州环执立〔202130号             

案  由

涉嫌故意提供虚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案

公示

期限

2021712日至20211012

当事人

单位名称或姓名

吉安东皇环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民身份号码)

91360802MA395DQ41P

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通报,2021712日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会同开州区生态环境局环评和生态保护科对吉安东皇环保有限公司编制的重庆诚悦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香脆薯条、小薯片、香脆土豆条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实地核查。经查,该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内容不全,未对距项目55米的月耳安置房声环境保护目标进行影响预测,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冯旭已离职,但仍作为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经初步核实,该公司编制的重庆诚悦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香脆薯条、小薯片、香脆土豆条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且涉嫌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过程中存在故意提供虚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行为。

       

该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实施程序

立案审查调查取证调查终结法制审核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决定送达集体研究拟处罚种类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送达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送达。

在告知期内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若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依法享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执法人员

执法

徐长虹(320190073)、陶良刚(32019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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