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区公开第二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方案
2025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重庆市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开州区开展了第二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于2026年3月10日向开州区正式反馈督察报告。开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系统制定了《开州区贯彻落实〈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严肃对待,坚决整改,高标准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将《整改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美丽重庆建设工作部署,不断强化“上游意识”、扛起“上游责任”、展现“上游担当”,将督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民生工程落实落细,以“九治”为牵引纵深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持续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奋力推动三峡库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努力在全市打造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中走在前列、作出示范。
《整改方案》明确了4项工作目标。一是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区上下在思想上对标对表、行动上紧跟紧随,坚决扛起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助力美丽重庆建设的政治责任,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二是全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面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责任,健全“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责任体系,构建职责清晰、任务明确、闭环落实的责任链条,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和长效措施落地见效。三是全面完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督察反馈的所有问题实行“问题、责任、时限、目标、措施”清单化管理,挂账督办、跟踪问效、验收销号。确保所有问题按期整改到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严肃落实到位,实现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四是全面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到2026年底,国控、市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100%,保持全市前列;全区空气质量完成市级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目标。生态质量指数(EQI)、水土保持率增幅保持全市领先。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超20%以上,完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碳排放下降目标。
《整改方案》对督察报告指出问题进行分解,逐项明确整改实施主体、验收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将美丽重庆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督察反馈问题统筹推进落实,提出了4方面主要措施。一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履职尽责。二是深入打好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深化水环境系统治理,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深化土壤环境治理,加强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深入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持续加强三峡库区生态保护修复,持续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切实防范化解环境风险隐患。三是持续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效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系统开展生活污水溢流综合整治,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切实加强园区环境基础设施管理。四是突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全面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抓好重点领域减污降碳。
为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保障措施。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督察整改主体责任和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生态环境局对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督促。督察反馈问题全部纳入“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闭环管控,按程序销号。对整改工作中存在的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此轮环保督察所反映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逐一核实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调查,依法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或支持提起公益诉讼。通过“一台一报一网”,及时公开整改进展和典型案例查处情况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开州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切实将“问题清单”转变为“成效清单”,以实干实绩全面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努力为美丽重庆建设作出更多开州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