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活动对地表层及植被的破坏,裸露地表雨季引发的水土流失等。本工程的项目占地和施工区域均不涉及汉丰湖国家湿地公园范围,施工和运营过程对公园都没有直接影响。总体来说,本项目属于净水厂项目,其建设和运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有限,环境可以接受。 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 (1)限制施工范围,施工场地和表土临时堆场均要求布设在永久占地范围内,不征占临时用地。 (2)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进度,在施工场地周围设排水沟;施工期间开挖的表土需存放在永久占地范围内的临时表土堆场内,临时堆放表土处用编织土袋拦挡、塑料布遮盖等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水土流失发生。对松散的表土层和施工材料在暴雨季节用塑料布覆盖,作好边坡防护,尽量降低水土流失。挖方及时用于场地平整和各施工点间的土石方平衡,避免长期堆置。 (3)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全部回用,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开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严禁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汉丰湖。 (4)工程施工周期一定要根据季节情况合理安排,避免在雨季进行基础开挖工程,基础开挖后须立即施工,施工完成后要尽早回填。 (二) 环境空气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的环境空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扬尘主要来自于土石方开挖产生的扬尘,建筑材料的运输和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设置施工围挡、洒水抑尘等措施可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三)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由施工场地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组成。施工废水主要产生于基础、结构施工和混凝土养护等施工过程中,污染物主要为SS,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或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等。生活污水的污染物以COD、BOD5、SS 和NH3-N为主,本项目不新建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开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开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滤液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开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反冲洗废水、浓缩池上清液回用于制水系统。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四)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主要是噪声主要来自于设备运行和运输车辆噪声,声环境保护目标是周边的村镇居民住宅,施工期将在不同程度上受到施工噪声的影响,在采取设置围挡和严格的施工管理等措施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有限。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水泵、加药泵等设备运行噪声,预测结果表明项目运营期南厂界、东厂界夜间噪声排放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本次评价要求,项目应采取设置减振垫、窗户采用双层隔声窗,门采用隔声门,房体采用砖砌实心墙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在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有限。 (五)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禁止乱丢乱弃。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废机油及含油抹布、泥饼等,其中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废机油及含油废抹布暂存于水厂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泥饼优先考虑综合利用,不能利用部分外运填埋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