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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铃播报丨酒醉驾严查处,持续曝光“不降温”!

日期:2026-01-14


当前正值岁末年初,聚餐宴请活动增多,但部分驾驶人朋友法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导致酒驾醉驾违法行为频发,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为切实做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开州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持续开展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整治行动,现将近期酒醉驾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请大家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案例一:2025年12月4日20时许,唐某持C1类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苏E52***小型普通客车由开州区大进镇往开州城区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国道G211线1328公里200米时,被开州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大进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唐某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2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唐某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2025年12月12日13时许,朱某福持E类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渝F7V***普通二轮摩托车由开州城区出发往镇东街道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开州区北环路0公里200米时,被开州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镇东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朱某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22.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朱某福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2025年12月13日15时许,何某立持C1类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渝B93***轻型仓棚式货车在道路上行驶至开州区赵家场镇100米路段时,被开州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赵家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何某立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3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何某立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2026年1月5日20时许,李某祥持D类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渝DBL***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至开州区南山西路与长青街交叉路口100米路段时,被开州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李某祥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7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祥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公安交管部门温馨提示:曝光不是目的,警醒才是初衷,开州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持续加大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严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酒后驾驶,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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