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动态

曝光台│酒驾查处案例曝光 切勿以身试法

日期:2025-03-07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酒后禁驾观念虽已深入人心

但总有人抱有侥幸心理“顶风作案”

对于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巡警始终持“零容忍”态

曝光近期一批酒后驾驶人员,希望广大驾驶人朋友引以为戒,远离酒驾,平安出行。

姓名:周某某

驾驶车辆:渝BQL***小型普通客车

查获时间:20253314

查获地点:开州区省道202线68公里500

酒精测试仪检验结果:26.9mg/100mL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姓名:包某某

车辆:D05***普通二轮摩托车

查获时间:2025年03月05日12时

查获地点:国道347线1701公里100米

酒精测试仪检验结果:53mg/100ml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姓名:何某

车辆:渝BL8***小型汽车

查获时间:2025年2月15日7时

查获地点:开州区赵家街道东浦大道100米

酒精测试仪检验结果:39mg/100mg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照片见微信

姓名:叶某某

车辆:渝DP986M普通二轮摩托车

查获时间:2025年3月3日19时

查获地点:开州区人民路

酒精测试仪检验结果:43mg/100mg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记12分。


姓名:叶某某

车辆:渝DF927X普通二轮摩托车

查获时间:2025年3月4日14时

查获地点:开州区长沙镇

酒精测试仪检验结果:21mg/100mg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交巡警提示:酒驾醉驾是为生命砍价,请广大驾驶人朋友将交通安全铭记于心,拒绝酒驾醉驾,守法出行,平安回家。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顺畅的道路交通环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博

微信

部门街镇

无障碍

安全生产举报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开州区部门镇街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