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州农函〔2024〕345号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4年开州区生猪良种补贴项目
实施方案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2024年开州区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开州区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巩固生猪基础产能,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4〕97号)要求,结合我区生猪生产和人工授精工作实际,特制订此实施方案。
一、支持对象
开州区内购买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场(户),重点支持中小养殖场(户)以及开州区农村致富带头人及产业振兴头雁。对已自有种公猪站的规模养殖场(自行生产猪精液使用的养殖场)和种猪场不予补贴。
二、支持方式
按照“先购置后补贴”方式直接补贴到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
三、补助标准
全区补助能繁母猪1.78万头以上,补助资金131万元。每头能繁母猪每年按照繁殖2胎计算,每头份精液补贴不超过36.8元,每头能繁母猪全年补贴不超过73.60元。
四、种公猪和供精单位要求
(一)种公猪要求
种公猪品种为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目录》的生猪地方品种、培育品种以及引入品种。供精的种公猪种源应经过生产性能测定,符合相关质量及疫病检测要求。
(二)供精单位要求
供精单位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2)精液质量良好。(3)精液价格、人工授精服务收费标准应报区农业农村委进行公示。
六、实施程序
(一)自愿申报。各乡镇(街道)要广泛宣传,指导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自愿申报生猪良种补贴,填报《开州区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生猪良种补贴能繁母猪数量原则上不高于能繁母猪参保数量。
(二)乡镇初审。各乡镇(街道)要对申报表以及佐证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养殖场户纳入支持对象并进行公示,汇总后报区农业农村委复核。
(三)区级复核。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组对各乡镇(街道)报送的申报资料进行复审,并抽取部分供精单位和申报养殖场(户)进行现场核查。
(四)网络公示。在区政府网站公示相关乡镇(街道)享受补助养殖场户的数量和金额。
(五)直补到户。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程序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账户直补到养殖场(户)。
七、申报材料
(一)材料要求
(1)《开州区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申报表》。
(2)购买良种猪精收款收据。
(3)供精单位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种公猪生产单位生产性能数据;猪瘟、口蹄疫等免疫抗体合格报告;猪精质量合格报告。区内供精单位材料由供精单位所在乡镇(街道)收集提供1份,其他乡镇(街道)可不提供;区外供精单位材料由申报养殖场户提供。
(二)报送要求。
发文之日起即可报送资料,第一批资料报送截至2024年9月30日。若第一批报送申报头数达到或超过1.78万头,则停止受理申报。若申报数量不足1.78万头,则实施第二批申报,直到申报数量达到1.78万头。各乡镇(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将纸质材料(包括附件1、2以及相关佐证资料)报送至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畜牧服务站211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60241641@qq.com,联系人:曹池,联系电话:52256026。
八、其他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请各乡镇(街道)加大政策宣传,做好政策解释,提高政策知晓度,引导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积极申报项目,同时推广好人工授精技术,加快生猪品种改良进度。
(二)加强审核把关。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推进生猪品种改良,请各乡镇(街道)加强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
(三)加强信息沟通。各乡镇(街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沟通衔接,保障信息畅通,协调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附件:1.开州区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申报表
2.开州区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汇总表
附件1
开州区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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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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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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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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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乡镇(街道)村组 |
生猪存栏量(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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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繁母猪 存栏量(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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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繁母猪参保量(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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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良种精液使用情况 |
购买时间 |
供精单位名称 |
公猪品种 |
使用精液数量(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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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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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签字:时间:2024年月日 |
填报说明:配种1头能繁母猪使用1头份精液(一般为2瓶)。使用精液数量的合计数原则上不能高于能繁母猪参保数的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