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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6033P/2024-003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27 [ 发布日期 ] 2024-02-27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对象、依据、补贴标准和程序分别有哪些规定?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数额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鼓励各区县积极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实际种粮农民的种植面积直接挂钩的办法与机制。

(二)补贴依据。补贴依据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计税耕地面积、确权耕地面积或粮食种植面积等,具体以何种类型面积计算,由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

(三)补贴标准。由区县根据市级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和上年结转资金测算确定。

(四)补贴程序。各区县根据耕地面积和当年统一的补贴标准,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个承包耕地农户,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将所有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发放。乡镇、村社公示方案由区县制定。区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补贴资金发放明细的审核,区县财政部门负责将补贴资金通过金融机构发放到农户手中。村社集体机动地种地的,补贴给种地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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