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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2345540924535/2025-00016 [ 发文字号 ]开州农发〔2025〕8号 [ 发布机构 ]开州区农业农村委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成文日期 ]2025-02-13 [ 发布日期 ]2025-02-21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有效性 ]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 重庆市开州区林业局 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市级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开州农发〔20258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

重庆市开州区林业局

关于下达2025中央和市级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区级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103号)下达财政衔接资金1733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3872万元、市级财政衔接资金3461万元。经十五届区委第117次常委会议、十八届区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审议,行业专家绩效评审,现就项目计划和绩效目标下达你们,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和绩效目标

2025年提前批财政衔接资金1733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3872万元、市级财政衔接资金3461万元,具体项目计划和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二、严格履行项目审批程

定资产投资类项目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完善环评、土地、规划和安全评估等建设条件,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等相关手续。非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应完成项目实施方案批准手续。采购类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完善相关采购程序。依托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实施的单个产业项目,衔接资金投入达到400万元以上的,要组织开展尽职调查。所有项目应严格执行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要求。

三、加强项目建设管

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质量终身责任制等有关建设法规。严格按照已经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进行建设,要在明确的实施期限内完成,不得擅自更改建设规模、内容和建设标准,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更换建设项目。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下达项目60天之内必须开工,未开工项目收回投资计划另作安排。严格落实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项目计划、实施方案、完成情况等应实施镇村两级公示,公示时间15个工作日,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关键资料报备制度,项目实施方案、设计方案、审批资料、建设合同、财务支付票据、完工验收、结决算等资料随项目建设进度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建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责任单位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完工验收等,实行一项目一档案,建立项目建设全过程全套档案资料,接受各级各类监督检查。

四、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和中央、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拨付严格按照《重庆市开州区乡村振兴局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关于规范财政衔接资金拨付流程的通知》(开州乡振发〔20248号)执行,要切实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工程类项目根据项目进度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产业类项目根据实际建设需求,合理安排资金支付节点,防止资金滞留闲置。完善衔接资金项目的联农带农富农机制,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促进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增加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确保资金有效发挥效益。总结提炼衔接资金和项目建好、用好、管好的先进经验,作为考核加分和下步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五、强化项目跟踪监管

各责任单位承担项目主体责任,要压实项目负责人和日常监管负责人的责任,负责项目立项、设计、预算编制和审核、招投标、项目实施、验收、结决算等项目建设工作和监督工作。认真做好项目定期调度,加强对项目进展情况的督导检查,每季度认真开展项目绩效目标动态监控,并向区农业农村委报送绩效目标监控表;项目建成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委报送绩效目标自评表及绩效自评报告,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实现下达绩效目标。

六、完善项目资产管

化建成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做好项目资产登记、移交、管理等工作,健全完善后续管理的管护运行机制。

附件:开州区2025年中央和市级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           重庆市开州区林业局           

          2025213

(投诉电话: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区农业农村委监督举报电话5228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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