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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MB18610055/2025-0168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7-16 [ 发布日期 ] 2025-07-16

关于对南门镇双白村三社1号采石场等2个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 土地复垦项目竣工验收的意见

                             

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对南门镇双白村三社1号采石场等2个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

土地复垦项目竣工验收的意见

依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16号)相关规定,2025624日,我局牵头组建验收组,对南门镇双白村三社1号采石场等2个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开展竣工验收工作。此前,该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已于20256月顺利通过审查,现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概况

南门镇双白村三社1号采石场等2个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于20241010日经区发改委批准入库(开州发改审〔2024594号),由区国土整治中心负责具体实施。项目坐落于开州区南门镇双白村,涵盖3个片块,其图斑编号分别为ZJ5002342021019001ZJ5002342021011001,规划治理恢复土地面积达2.8633公顷,预计总投资104.49万元。202411月,项目通过限额以下公开比价确定施工单位,工程由重庆福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重庆旭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工程监理工作。

二、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专业人员对项目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核查。核查组认为,项目严格遵循“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实施治理工作。治理后的土地与周边环境自然衔接,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得以彻底消除,且耕地质量与周边耕地质量相当,完全满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定的质量控制要求。项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基本依照规划及设计单体图有序推进,工程数量总体达到设计要求,土地质量满足使用功能标准,并已出具验收意见。项目组织实施单位根据验收意见,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提供了详实的整改报告和清晰的整改影像资料,经复查整改合格。项目工程量基本符合规划设计报告和变更报告要求,修复后主要地类具体情况详见竣工验收意见附表。

1竣工验收意见附表

项目名称

图斑编号

图斑面积(㎡)

修复治理面积(㎡)

修复后主要地类

南门镇双白村三社1号采石场等2个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

ZJ5002342021019001

9104

9104

林地

ZJ5002342021011001

18300

18300

林地、其他土地

三、档案管理情况

项目竣工资料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归档,涵盖测绘、调(勘)查、设计、施工招投标、监理合同段工程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资料均较为齐全完备。同时,专门落实专人负责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管理规范有序。

四、竣工验收结论

经综合评定,南门镇双白村三社1号采石场等2个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基本达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验收标准。该项目成功恢复土地使用功能,在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切实贯彻了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协调统一的原则,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现同意通过竣工验收。工程投资金额以财政决算审定资金为准。

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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