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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MB18610055/2024-0028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8-02 [ 发布日期 ] 2024-08-02

城区东部新区A-02-02、A-02-03地块详细规划修改公示

城区东部新区A-02-02、A-02-03地块详细规划修改公示

修改原因:完善旅游服务设施,适应汉丰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需要。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2.《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4.《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年住建部令第7号)5.《重庆市开州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6.《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7.《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8.《重庆市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22年)9.《开县县城东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10.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程及相关会议纪要、文件、批文。

规划修改内容:修改前:地块A-02-02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地块A-02-03用地性质为社会停车场用地。修改后:地块A-02-02面积保持不变,地块A-02-03面积减少,新增A-02-05地块,拟规划为商业设施用地,规划指标详见附图。

公示地点1.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2.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场所公开栏3.地块场所

公示时间202482日-2024831

公示单位: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罗卫怡     联系电话:023-52988067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科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您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至公示期届满后5日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后5个工作日内,向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意见反馈方式:邮寄至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开州大道中段189709(空间规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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