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区安康片区KXA25-5/03地块详细规划修改公示
修改原因:优化用地布局,提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供给。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3.《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011年)4.《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5.《重庆市开州区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5年)》6.《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7.《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8.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程及相关会议纪要、文件、批文。
规划修改内容:修改前:地块KXA25-5/03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为2.67公顷。修改后:地块KXA25-5/03分割为三个地块,地块编号分别为KXA25-5A/03、KXA25-5B/03、KXA25-5C/03,其中地块KXA25-5A/03用地面积为0.66公顷,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兼教育科研用地(A1A3),容积率为≤2.0,建筑高度≤24m;地块KXA25-5B/03用地面积为1.73公顷,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地块KXA25-5C/03用地面积为0.28公顷,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A1),容积率为≤2.5,建筑高度≤24m。
公示地点:1.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场所公开栏 3.地块场所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30日
公示单位: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伍小江 联系电话:52988067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限届满前向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科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您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日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后5个工作日内,向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意见反馈方式:邮寄至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开州大道中段189号709(空间规划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