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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7365678786/2026-0009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6-24 [ 发布日期 ] 2026-06-24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书 (开州)应急罚〔2026〕50号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书

(开州)应急罚〔202650

被处罚人:*  

联系电话:182****402                     

身份证号码:50023****411

住址: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帅乡路*号附*

以上事实有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文峰派出所移送第一类:受案登记表(开州公(文峰)受案字20263)一份、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传唤证(副本)(开州公(文峰)传唤字20262)一份、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立案决定书(开州公(文峰)立字20262)一份、*到案经过两份、*人口基本信息表一份、*讯问笔录一份、接受证据清单一份、违法犯罪经历查询情况说明一份、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发还物品清单一份、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一份、*人口基本信息表一份、*询问笔录一份、取保候审保证书一份、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传讯通知书(副本)(开州公(文峰)传讯字20263)一份、*取保后第一次讯问笔录一份、关于*的证件查询情况说明一份、保存证件清单一份、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取保候审决定书(副本)(开州公(文峰)取保字20261)一份、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一份、送达回证两份、*人口基本信息表一份、证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一份、*询问笔录一份、*口基本信息表一份、证人张*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一份、张*询问笔录一份、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传讯通知书(副本)(开州公(文峰)传讯字20267)一份、*取保后第二次讯问笔录一份、*人口基本信息表一份、见证人*资格审查材料一份、*提取笔录一份、提取*固定清单一份、提取截图照片两张、*微信收款商家二维码一张、张*提取笔录一份、提取张*固定清单一份、提取照片三张、*上交违法所得电子转账凭证一份、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渝开州检刑不诉202642号一份、开州区公安局移交物品清单一份、*讯问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光盘2盘、*取保候审讯问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光盘2盘;第二类: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扣押决定书(开州公(治)扣字20261)一份、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扣押清单(开州公(治)扣字20261)一份、周*成扣押笔录一份、李*虎人口基本信息表一份、见证人李*虎身份证情况的说明一份;第三类:接受证据清单一份、案件移送书(开州)应急移20262一份、情况说明一份、查封扣押处理决定书(开州)应急查扣处2026四大队-2一份、现场检查记录(开州)应急现记2026四大队-2一份。202663*调查询问笔录一份等证据证实。

以上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规定经司法机关查明*202311月至20261月期间一共销售烟花总金额为人民币70130元,其获利人民币10000元,*已于2026325日上缴违法所得利润10000元到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农业银行3025)账户上。2026526日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已将*违法所得利润10000元转至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重庆农商行6001)账号上。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第五十八条第二项本办法所称的违法所得,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二)销售商品的,以销售收入作为违法所得。的规定,*202311月至20261月期间一共销售烟花总收入金额为人民币70130元。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的规定。参照《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安全生产通用板块81的违法情节划分标准(二档)

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行为,本机关决定对你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万零壹佰叁拾元整(人民币70130元)(含*2026325日上缴违法所得利润10000元),处人民币伍万元整(人民币5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对你单位的违法行为,本机关已依法责令改正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开州安康支行(账号:314***12)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有权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重庆市开州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重庆市开州区应急管理局

202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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