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心及其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履行社会责任。决不参与任何有损检测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
二、中心及其人员独立于其出具的检测报告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的因素影响,保证其出具的检测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完整。
三、中心及其人员保守国家机密,执行国家相关保密规定。保护委托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未经许可,不擅自发布、引用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以及样品信息和检测结果,保护客户机密信息,维护客户利益。
四、中心及其人员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能力范围内从事检测活动,不向社会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五、中心不使用同时在两个以上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检测授权签字人符合相关技术能力要求。
六、中心及其人员从事检测工作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所属法人单位承担。
重庆市开州区水质监测中心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