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司法局
重庆市开州区工商业联合会
关于设立“法治护企”企业联系点和聘任行政执法监督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行政执法单位:
为进一步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要求,经个人自荐、单位推荐、资格审查、公示等程序,现确定重庆市开州区金开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等3家单位为开州区“法治护企”企业联系点,聘任何梅等9名同志为开州区行政执法监督员。企业联系点和行政执法监督员的任期均为三年,从通知发布之日起计算。
各企业联系点和行政执法监督员要积极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主动支持、积极配合企业联系点和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并为其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附件:1.重庆市开州区“法治护企”企业联系点名单
2.重庆市开州区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
重庆市开州区司法局 重庆市开州区工商业联合会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