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司发〔2024〕28号
重庆市开州区监察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检察院
重庆市开州区司法局
关于行政执法联合监督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和市、区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整治和预防行政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法律监督的协调联动,区监委、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共同组建联合检查组,对全区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了联合监督,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8至9月,联合检查组分成五个工作小组,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和暗访等方式对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了实地检查,抽取部分区级部门和乡镇(街道)适用普通程序办理的行政处罚卷宗,进行了集中案卷评查。总体上看,各行政执法单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坚守廉洁执法红线,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规定,依法行政意识切实增强,执法行为持续规范,执法保障较为有力,执法水平和执法案卷质量稳步提升。
一是执法主体适格合法。各行政执法单位认真管理维护执法监督管理与信息服务系统,及时动态更新本单位信息,明晰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抽查案卷显示,各行政执法单位实施行政处罚主体适格,暂未发现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的情况。
二是执法人员管理较严。坚持行政执法证件动态管理,今年新办489个证件,注销766个证件,现有执法人员1555名。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等要求,暂未发现越权执法、滥用职权、不履行或拖延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等情况。
三是执法制度持续完善。各行政执法单位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大多数单位能够以法律法规规章作为依据,明确执法岗位和职责,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需赔偿、违法必追究的执法责任监督机制,较好落实了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四是执法案卷较为规范。“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案卷”的观念逐步改变,大多数案卷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执法程序规范、适用法律正确、程序文书齐备。本次评查抽取案卷120宗,其中优秀卷22卷,良好卷93卷,合格卷5卷,无不合格卷,合格卷及以上占100%。
五是镇街执法较大提升。大多数乡镇(街道)能主动履职、积极作为,依托“执法+监督”应用,严格依法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基本能做到被处罚主体正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搜集充分、适用法律正确以及公正文明执法。
六是内部监督逐步健全。绝大部分行政执法单位能编制公布和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厘清执法办案权限,建立行政执法法制审查内审制度,区级7支综合执法队伍均成立了专门法制审核机构和执法监督机构。
在本次现场检查和案卷评查中,暂未发现我区行政执法单位存在执法不公、粗暴执法、选择性随意性执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适用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的情况和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升。部分行政执法单位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不重视,没有按要求提供自查报告和相关数据。截至通报时,仍有少数乡镇(街道)、部门未提交自查报告和相关数据。现场检查时,少数单位存在不知晓检查内容、未落实具体经办人员等情形。
(二)人员管理仍需加强。部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行政执法人员存在人岗分离的情况,执法人员承担了其他业务科室工作,影响了执法工作正常开展。大多数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年龄偏大,开展或参加专业培训不够,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程序流程不熟悉,法律素养和执法实务操作水平还需提升。
(三)案卷质量还有差距。部分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案卷存在立案案由表述不准确、立卷归档不规范等问题。部分单位不重视法制审核程序,法制审核与执法人员同一人,审核内容缺失等。部分单位执法取证不规范,证据缺失标注和证明内容,执法文书存在随意涂改、变更且不经当事人签字确认即归档。
(四)执法程序还需规范。部分行政执法单位存在集体讨论时间在前、处罚告知在后的程序性错误;存在告知陈述申辩和听证时限错误、缺少当事人是否提出陈述申辩的记载及佐证资料,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不充分;使用证据先行登记保存不规范,存在未制发处理决定书、保存期满后未及时处理;法制审核意见不明确,无具体审核意见,部分文书无签名等。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对标对表抓整改。各行政执法单位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分析、找准根源,对本单位、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复查,认真查找差距和不足,切实制定整改措施,强化整改监督,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要在长效保障机制上下功夫、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上下功夫、在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上下功夫,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严格程序抓规范。各行政执法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律性、程序性的相关规定,高度重视案卷制作、证据收集等相关工作,执法人员在收集证据时应当注意照片证据要素的齐全性,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证明的基本事实等,注重证据的关联性和逻辑性,要形成完整证据链条。执法人员应当仔细分析证据之间的关系,既要收集不利于当事人的证据,同时也要收集能够减轻、从轻的证据,确保收集到的证据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案件事实。
(三)学习培训抓提升。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切实加强一线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岗位能力培训,采用集中培训、网络培训、岗位练兵等形式灵活组织执法实务培训。要重点抓好行政处罚法、相关赋权事项处罚裁量权的学习,执法人员要加快熟悉基本执法办案流程,能熟练办理高频事项违法案件,能合理行使裁量权,正确选择最优程序,杜绝有案不立、以管代罚、以罚代管、超越权限执法、执法依据选择错误、程序违法、处罚畸轻畸重等问题,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附件:行政执法联合监督案卷抽查情况反馈表
重庆市开州区监察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检察院
重庆市开州区司法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