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基层政务公开 >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公开信息 >行政给付和行政奖励

[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6260W/2024-0004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非行政许可(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司法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7-16 [ 发布日期 ] 2024-07-16

重庆市开州区司法局关于2023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情况的通报

重庆市开州区司法局

关于2023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

情况的通报

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按照市司法局《2023年重庆市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工作方案》要求,20234月至7月,市司法局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抽取我区法律援助案件20件进行质量评估。2023515日至19日,区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对20227月至20233月办结归档的857件案件按比例抽取45件卷宗进行了案件质量评估。经评估,市司法局评查我区瑕疵案件9件,区司法局评查瑕疵案件4件。现将有关案件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查工作情况

(一)市司法局评查案件质量情况

20227月至20233月办结归档的857件中抽选出20件卷宗(其中刑事案件10件和民事案件10件)。评查结果:评分在90分以上的优秀案件0件,评分在80分至89分的合格案件11件,评分在60分至79分的瑕疵案件9件(附件1),评分在60分以下及被一票否决的案件0件。

(二)区司法局评查案件质量情况

20227月至20233月办结归档的857件(其中刑事案件160件和民事案件692件、行政案件5件)中按比例随机抽选出45件卷宗(其中刑事侦查阶段4件、刑事审查起诉阶段6件、刑事审判阶段12件、民事非诉讼2件 、民事诉讼18件、民事仲裁2件、行政诉讼1件)进行评查。

评查结果:评分在90分以上的优秀案件0件,评分在80分至89分的合格案件40件,评分在60分至79分的瑕疵案件4件(附件2),评分在60分以下及被一票否决的案件0件。

二、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查阅案卷环节。主要体现在刑事案件,律师未复印能体现案件程序、反映案件事实特别是与辩护(代理)意见密切相关的案件材料。未制作阅卷笔录或笔录记录不全面,未对证据进行分析论证。

(二)约谈(会见)环节。这是我区案件扣分较多的情形,特别是刑事案件。部分案件在首次会见约谈时,未能按照要求告知法律援助人员职责、权利义务、诉讼风险等程序性事项。约谈(会见)笔录普遍过于简单或格式化,未根据具体情况做记录(比如有些受援人都不识字的在笔录中表述的是我看了你提供给我的权利义务告知书和风险告知书,看明白了,问受援人诉讼请求的,表述的是请你依法办理”...),未全面记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争议焦点、辩护(代理)思路策略等要素。

(三)取证环节。多数案件在对案件非重要事实的证明方面的证据收集不够深入。如误工损失计算类案件,如没有证据能证明受援人实际收入,法院一般会按100元每天计算误工费;客观现实是绝大多数人的收入都会高于100元每天,只是缺乏证据予以证明,需要承办人收集此方面的证据。部分赡养、抚养、扶养、离婚类案件,承办人仅提供身份证或户口页作为证据材料,无任何能体现此类纠纷的调查走访材料,也体现出承办人的责任心不足、工作态度敷衍,以后此类案件将重点考查取证部分。

(四)提交法律意见环节。有的诉讼请求或法律关系不清晰,甚至存在明显错误;有的代理意见过于简短,论证说理不充分,缺乏证据支撑。部分卷宗中代理词、辩护词、证据目录过于简单(如刑事案件的辩护意见无犯罪嫌疑人身份情况和辩护观点,民事案件无具体的法律条文规定和明确的代理意见)。注意:非诉讼案件也需要提交法律意见。

(五)通报报告环节。部分法律援助人员分不清通报和报告内容,未向受援人或其近亲属通报调查取证、开庭、处理结果等案件办理情况,或未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重要情况。

(六)结案归档环节。结案报告表填写不完整,承办情况小结里面未按要求填写基本案情、所做工作、主要辩护(代理)意见、援助结果和办案心得体会。

(七)其他。一是在援助中心领取案卷后在3天内要在系统点收案。二是庭审笔录尽量复印法院的庭审笔录,避免因为字迹潦草和记录不完整扣分。三是复印材料时注意清晰度,避免有黑色阴影导致扫描上传时模糊不清。四是请勿将材料复印在使用过的废弃A4纸背面,避免案件卷宗内容混乱。

三、处理措施

依据《重庆市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市司法局和区司法局评估为瑕疵的13件案件的承办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023执业年度考核不得考评为优秀等次。

四、整改措施

(一)严格监管责任

一是区法律援助中心确定2名案卷质量评估人员,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综合运用庭审旁听考评、回访受援人、案卷评查、专项报告等方法进行质量监管。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实行法律援助中心集体讨论方式进行监管。二是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评查瑕疵、不合格案件台账,定期通报情况,实现信息共享。

(二)组织管理培训

法律援助中心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重庆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办法》以及司法部《全国民事行政、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民事、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等文件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承办人的办案技巧和业务能力,提升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服务大局和自觉维护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意识。

(三)加强部门沟通

法律援助中心落实专人负责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沟通协调,加强从受理指派到结案归档的办案过程动态跟踪管理,将庭审旁听、重大疑难案件讨论、电话回访等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重点加强对刑事案件承办人会见、阅卷、辩护意见等履职情况的监管。

附件:1.市司法局评查瑕疵案件

2.区司法局案件评查瑕疵案件


附件1

市司法局评查瑕疵案件

序号

案件类型

承办人

案件名称

收案扣分

评语

授权委托扣分

评语

联系办案机关扣分

评语

阅卷扣分

评语

会见扣分

评语

法律意见扣分

评语

参加庭审扣分

评语

通报报告扣分

评语

结案立卷归档扣分

评语

办案效果扣分

评语

加分

评语

总分

备注

1

刑事

骆红卫

曾宏喜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2

案件流程日志显示:2022323日指派,2022628日才完成系统收案。

0

无扣分

4

未记录事实和证据疑点 复制的材料不清晰

8

首次会见未告知法律援助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性质、诉讼权利义务和风险 未询问受援人案件事实、主要证据、被采取强制措施、非法取证情形等 未就被指控罪名及量刑幅度提供咨询、告知辩护思路及策略、庭审注意事项

0

无扣分

0

无扣分

2

未及时向受援人或其近亲属通报阅卷、会见、调查取证、开庭、判决或裁定结果等重要办理情况

0

无扣分

0

无扣分

0

无加分

79

较好地完成了辩护工作

2

民事

刘鹏

谈发富等4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0

0

7

未在接受指派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约见受援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首次约见时,未告知诉讼权利和义务 未询问对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开庭前未告知庭审程序、法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姓名并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0

4

因字迹潦草等原因导致内容无法辨认

0

4

结案报告未写明基本案情、所做主要工作、主要代理意见、办案经验体会

0

0

75

形式和内容基本符合评查标准,承办人工作态度一般、业务能力一般,办案质量一般,社会效果尚可

3

民事

吴天云

李继荣法律援助

0

0

10

未告知法律援助代理职责、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其是否同意代理 未询问受援人基本情况、对方当事人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基本证据材料或证据线索等 未向受援人解答法律咨询,提供初步建议,商定办理意见或解决方案,引导其合理确定和表达诉求

0

12

未制作庭审记录或复制仲裁庭审笔录 庭审记录未记载开庭时间、地点、诉讼参加人、主要环节、争议焦点、调解等要素,不能反映庭审活动主要情况

2

未在仲裁裁决后及时告知其向法院起诉的权利及继续获得法律援助的途径方法,

4

结案报告未写明基本案情、主要代理意见、援助结果、办案经验体会

2

没有受援人回访评价

0

65

形式和内容基本符合评查标准,承办人工作态度一般、业务能力一般,办案质量一般,社会效果尚可

4

刑事

谈中兴

彭光明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1

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系统收案

0

无扣分

4

未及时阅卷:材料中会见笔录显示会见时间为2022325日;委托代理辩护协议显示为2022323日;阅卷笔录抬头处日期为202241日,但尾部落款处为2022329日,自相矛盾。且反映出先会见后阅卷,不符合办案程序性要求。 阅卷笔录未显示证据疑点等要素

5

首次未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和风险;会见时未就被指控罪名及量刑幅度提供咨询、告知辩护思路及策略、庭审注意事项;未询问非法取证情形

5

辩护词中关于与他人共同犯罪是从犯的重要观点遗漏

8

庭审笔录中诉讼参加人,庭审主要环节,控辩双方主要观点,被告人最后陈述等要素遗漏

1

未通报阅卷情况

7

通报记录中显示331日领取判决书,8月份结案归档,结案报告中无所做主要工作、主要辩护意见

0

0

无加分

64

该律师在本案中未认真履行辩护职责,办案程序混乱,辩护意见存在疏漏,办案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5

民事

龙德斌

刘兴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0

0

11

首次约见时,未告知法律援助律师代理职责、诉讼权利和义务 未询问受援人基本情况、对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基本证据材料或证据线索 未向受援人提供初步建议,解答法律咨询,商定办理意见或解决方案,引导其合理确定和表达诉求,开庭前未告知庭审程序、法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姓名并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0

0

2

对可上诉案件,未在一审判决后及时告知其上诉权利及继续获得法律援助的方法

4

结案报告未写明基本案情、所做主要工作、主要代理意见、办案经验体会

0

0

77

形式和内容基本符合评查标准,承办人工作态度一般、业务能力一般,办案质量一般,社会效果尚可

6

刑事

韦龙

李公安涉嫌组织卖淫罪 强迫卖淫罪

2

20221126日指派,2023117日系统收案

3

无委托辩护协议、授权委托书

4

无证据疑点 未复制主要案件材料

9

首次会见未告知法律援助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性质、诉讼权利义务和风险 更换律师未经法律援助机构审批且新更换和律师未会见受援人.未询问受援人主要证据、被采取强制措施、非法取证情形 未就被指控罪名及量刑幅度提供咨询、告知辩护思路及策略、庭审注意事项

0

是否愿意主动预缴纳罚金

0

无扣分

2

未及时向受援人或其近亲属通报阅卷、会见、调查取证、开庭、判决或裁定结果等

1

无主要辩护意见

0

无扣分

0

无加分

74

承办人基本完成了案件的辩护任务

7

民事

梁远春

陈祥文等12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0

0

11

首次约见时,未告知法律援助律师代理职责、诉讼权利和义务、主要诉讼风险及法律后果 未询问受援人基本情况、对方当事人基本情况、案件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基本证据材料或证据线索 开庭前未告知庭审程序、法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姓名并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0

0

2

对可上诉案件,未在一审判决后及时告知其上诉权利及继续获得法律援助的方法

3

结案报告未写明基本案情、主要代理意见办案经验体会

0

0

78

形式和内容基本符合评查标准,承办人工作态度一般、业务能力一般,办案质量一般,社会效果尚可

8

刑事

王乾

孙勇涉嫌组织卖淫罪 强迫卖淫罪

2

20211126日指派20221202日系统收案

0

无扣分

3

阅卷笔录中无证据疑点等 未复制主要案件材料

6

首次会见未告知法律援助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性质、诉讼权利义务和风险 未询问受援人案件事实、主要证据、被采取强制措施、非法取证情形等 未就被指控罪名及量刑幅度提供咨询、告知辩护思路及策略、庭审注意事项等

1

无初犯偶犯等酌定情节

2

无控辩双方主要观点

1

未体现向受援人通报什么内容

2

98日领取判决书,121日结案归档 结案报告未写明所做主要工作、主要辩护意见

0

无扣分

0

无加分

78

承办人基本完成了案件辩护工作

9

刑事

陈磊

廖金壕涉嫌强奸罪

2

案件流程日志显示:20221102日指派,2023221日才完成系统收案。

1

律师事务所签章处未落日期

9

卷内材料为审查起诉阶段的材料,未到法院查阅117日上午9.20会见,但阅卷时间为117日上午10点且无第二次会见,说明未能先阅卷了解案情后再与受援人沟通,不符合办案程序

9

首次会见未告知法律援助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性质、 未询问案件事实、主要证据、被采取强制措施、非法取证情形等 未就被指控罪名及量刑幅度提供咨询、未告知辩护思路及策略、庭审注意事项

0

无扣分

0

无扣分

0

无扣分

3

无卷宗首页 结案报告未写明基本案情、所做主要工作、主要辩护意见、办案经验体会

0

无扣分

0

无加分

71

正常完成了辩护工作

附件2

区司法局案件评查瑕疵案件

序号

归档号

案件名称

承办人

所别

案件类型

评查得分

1

2023-219

杨洪伟劳务合同纠纷(诉讼)

伍宏学

三灵所

民事

75

2

2022-168

肖尉铭聚众斗殴(侦查)

伍宏学

三灵所

刑事

75

3

2022-180

郑凤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审判)

郑持忠

帅风所

刑事

76

4

2022-243

周国荣猥亵儿童(审判)

唐汉成

唐颂所

刑事

7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博

微信

部门街镇

无障碍

安全生产举报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开州区部门镇街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