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司法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通告
重庆市开州区司法局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通告
为积极贯彻落实开州区委、区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及合法权益,平稳有序地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和《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州区司法局现就节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行政复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原因影响,行政复议立案涉及申请期限届满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耽误的期间顺延。
二、疫情防控期间,为尽量减少出行,避免人员流动交叉感染风险,充分保障复议申请人及社会群体的生命健康安全,工作人员不与申请人在现场办理立案工作,建议申请人及代理人优先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三、对已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复议机关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书面审理方式审理。复议工作人员可以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主动联系当事人及代理人,就案件相关事项进行沟通,请当事人予以理解配合。对确需以听证方式审理或者需进行现场调查勘验等方式确定案件事实的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三条“因采取突发事件应对措施,诉讼、行政复议、仲裁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适用有关时效中止和程序中止的规定”中止案件审理,疫情解除后,及时恢复案件审理。
四、因情况紧急,当事人确需当面提交申请书、证据及有关材料或陈述意见的,应当事先与工作人员预约接待时间。复议接待前请如实告知近期出行、接触人员、健康情况,自觉接受体温等身体检测,并请全过程佩戴口罩。
五、其他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
行政复议咨询联系电话:023-52660602;传真号码:023-52218606;邮寄地址:重庆市开州区区级机关综合楼E栋410室。
重庆市开州区司法局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