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中共重庆市开州区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开州区2021年控烟行动工作计划》的通知
开州爱卫〔2021〕2号
重庆市开州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中共重庆市开州区委宣传部
关于印发《开州区2021年控烟行动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机关党组织,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区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开州区2021年控烟行动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开州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中共重庆市开州区委宣传部
2021年5月19日
开州区2021年控烟行动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1〕8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区控烟履约工作,提高全区人民健康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按照《重庆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控烟行动工作计划的通知》(渝爱卫办﹝2021﹞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实施《控烟条例》,广泛开展控烟宣传,推动落实公共场所控烟管理和监督执法;继续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企业建设,启动无烟家庭建设;加强戒烟门诊建设,提高戒烟服务水平;完成烟草流行监测任务。
二、工作目标
(一)推动《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顺利施行。建成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效落实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监督执法。
(二)全年分别开展控烟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2轮,宣传材料投放平台不少于3 种。
(三)无烟党政机关覆盖率达到70%以上;
(四)无烟卫生健康系统建设覆盖率达到100%,评估总达标率不低于80%;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戒烟门诊建设率达100%。
(五)继续推进无烟学校、无烟企业建设。
三、工作范围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全区党政机关,全区各医疗机构,全区各中小学,部分企业单位。
四、重点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控烟条例》。严格按照《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要求,统筹协调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落实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监督执法,组织开展控烟执法联合行动,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曝光一批违法案例,宣传一批先进典型,营造公众参与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全区各级党政机关按照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指南(附件1)和无烟党政机关评估验收标准(附件2)要求,结合“绿色机关”和“文明单位”建设等工作,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2021年创建单位于9月15日前向区健康教育所提交申请考评验收。区健康教育所要加强对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指导和集中培训,对区级创建单位给予重点支持和帮助。
(三)巩固无烟卫生健康系统建设成果。各医疗单位参照《无烟卫生健康机构标准》(附件3),定期组织开展无烟卫生健康系统建设培训和自查评估,要有专人负责控烟工作,自查合格率不低于80%。开州区人民医院、开州区中医院、开州区妇幼保健院、安康医院要设立戒烟门诊(附件3-1),实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戒烟门诊覆盖率达100%,并按要求开展戒烟指导和服务。区健康教育所要开展经常性督查工作,要加强全区戒烟门诊管理与指导,举办戒烟门诊培训。
(四)继续开展无烟学校、无烟企业建设。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要联合推进无烟学校建设,全区各中小学对照《无烟学校评分标准》(附件4),开展无烟学校建设;区经信委要督促各企业结合“健康企业”建设,对照《无烟企业评分标准》(附件5),推动无烟企业建设,自评合格后向区健康教育所申请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要建立完善本单位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把控烟工作落到实处。区健康教育所负责技术支持,配合开展明察暗访和验收评估。
(二)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注重宣传引导,以《控烟条例》、 烟草危害、科学戒烟为重点,推进控烟宣传常态化。除通过张贴控烟宣传海报,制作控烟宣传栏,发送控烟小手册、宣传单、折页等方式宣传控烟,还要抓住世界无烟日、爱国卫生月及各类传统节假日等节点,开展集中宣传,形成人人支持、人人享有、人人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推动我区控烟工作建设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三)各创建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做好控烟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 5月25日前报送单位联络人员名单,9月15日前报送自查评估报告及建设相关资料至区健康教育所。
附件:1.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指南
2.重庆市无烟党政机关评估验收标准
3.2021年开州区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名单
4.无烟卫生健康机构评分标准
5.重庆市无烟学校评分标准(试行)
6.重庆市无烟企业评分标准
7.控烟工作人员联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