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40086464391/2021-0014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开州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0-08 | [ 发布日期 ] | 2021-10-08 |
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和有关卫生健康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镇乡街道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区级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指导镇乡街道综合执法工作。
2.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区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监督落实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重庆市开州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执行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事前备案,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监督管理。
7.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组织开展全区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协调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卫生村(社区)活动。承担重庆市开州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
10.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除镇乡街道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外)、区级医疗卫生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党建工作。指导镇乡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相关工作。
11.负责区级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在全区召开的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
12.拟订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
13.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推动实施健康开州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设有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干部人事科、规划信息统计科、财务审计科、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科、中医综合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妇幼健康科、安全应急办公室、人口家庭发展与老龄健康科、爱国卫生科(重庆市开州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等14个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重庆市开州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重庆市开州区卫生计生信息统计中心、重庆市开州区卫生计生档案管理中心。
(三)单位构成
纳入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0年决算编制的机构主要包括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本级)、重庆市开州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重庆市开州区卫生计生信息统计中心、重庆市开州区卫生计生档案管理中心,且主管部门为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收入总计16341.64万元,支出总计16341.6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37.33万元,增长39.6%,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合计增加5510.6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873.32万元,本年支出合计增加4759.6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减少122.33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费及各项卫生健康项目等收入的增加。
2.收入情况
2020年度收入合计15039.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10.65万元,增长57.8%,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生活补助,以及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费用和各项卫生健康项目等收入的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39.66万元,占1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301.98万元。
3.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支出合计15886.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59.66万元,增长42.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7.1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增加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2.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853.72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76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55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增加302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1.57万元,占6.6%;项目支出14835.42万元,占93.4%。
4.结转结余情况
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54.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2.33万元,下降21.2%,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结转结余减少122.3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341.6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637.33万元,增长39.6%。主要原因是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费及各项卫生健康项目等收入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12.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83.65万元,增长26.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7.1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增加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1.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263.65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094.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5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91.78万元,增长494.4%。主要原因是追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354.33万元,农林水支出1594.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2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01.98万元。
2.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59.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32.66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7.1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增加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2.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853.72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76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5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39.11万元,增长536.4%。主要原因是追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201.67万元,农林水支出1594.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2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
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54.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2.33万元,下降21.2%,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结转结余减少122.33万元。
4.比较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1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群团中心人员调到卫生健康委,追加的工资福利和商品服务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75.00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无增长。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7.57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89万元,增长20.0%,主要原因是追加退休健康休养费、社会保险费14.11万元和抚恤金18.78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10939.86万元,占8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01.67万元,增长529.4%,主要原因是追加疫情防控补助资金、基本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计划生育项目资金等。
(5)农林水支出1594.92万元,占1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94.9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追加健康扶贫特别资助资金1594.92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45.53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2万元,增长5.9%,主要原因是追加住房公积金2.5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1.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9.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35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72.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10.44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退休健康休养费等。公用经费162.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53万元,下降21.5%,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48.21万元,资本性支出增加3.68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027.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27.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追加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直达)资金。本年支出3027.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27.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直达)资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20.71万元,比预算支出增加7.71万元,增长59.3%;与上年支出数持平,无增长。其中:公务接待费5.31万元,比预算减少1.69万元,下降24.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9万元,下降32.8%,主要原因是2020年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减少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也相应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0万元,比预算支出增加9.40万元,增长156.7%;较上年支出数增长2.59万元,增长20.2%,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卫生督查工作等次数增多,车辆老化维修费逐年提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相应增加;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部门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近年来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部门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40万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卫生督查工作等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0万元,增长156.7%,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了基本支出的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但是公务车用于卫生健康项目的实施和检查验收的部分年初没有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59万元,增长20.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卫生督查工作等次数增多,车辆老化维修费逐年提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相应增加。
公务接待费5.3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外其他区县卫生部门到我委学习调研卫生健康等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9万元,下降24.1%,主要原因是2020年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减少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也相应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9万元,下降32.8%,主要原因是2020年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减少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也相应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27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94.3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1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18万元,比2019年度减少44.53万元,下降21.5%,主要原因是将部分公用经费用于弥补人员经费缺口。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6万元,下降73.6 %,主要是因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减少会议召开数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5.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48万元,下降75.7%,主要原因是减少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2.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1.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2.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24.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8%。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8项,涉及资金9835.7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完成当年目标任务。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重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 项目编码 | 自评总分 | 100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财政科室 | 社保科 | 项目 | 段红英 | 联系电话 | 85920107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807 | 807 | 807 | 100% | 10 | 10 | ||||||||
其中:市级支出 | ||||||||||||||
补助区县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实现对重点传染病的哨点监测,完成监测点核心设备配置,提高监测点实验室检验检测和人员能力,为重点传染病防控提供技术支持。 目标2:各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冷链设备和疫苗扫码设备配备达到《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实现疫苗扫码出入库管理。 | 完成病毒性传染病、细菌性传染病、病媒生物监测任务的监测点比例100%;病毒性传染病、细菌性传染病、病媒生物监测督导任务完成率1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配备肺功能仪的比例100%;区中医院发热门诊设置比例100%;中医院传染病防治人员培训任务完成率100%;冷链设施设备配备率100%;基层医疗机构肺功能仪配备率100%;完成区级单位3家发热门诊建设和基层发热诊室11家建设任务;组建“1+1+5+40”卫生应急队伍(1支区级专家队伍,1支区级综合救援队,5支背囊化快速小分队,40支基层卫生应急分队),储备有流调溯源人员840人,核酸采样人员1527人、核酸检测人员181人、心理干预人员222人、消杀人员79人,均完成培训任务。 | 完成病毒性传染病、细菌性传染病、病媒生物监测任务的监测点比例100%;病毒性传染病、细菌性传染病、病媒生物监测督导任务完成率1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配备肺功能仪的比例100%;区中医院发热门诊设置比例100%;中医院传染病防治人员培训任务完成率100%;冷链设施设备配备率100%;基层医疗机构肺功能仪配备率100%;完成区级单位3家发热门诊建设和基层发热诊室11家建设任务;组建“1+1+5+40”卫生应急队伍(1支区级专家队伍,1支区级综合救援队,5支背囊化快速小分队,40支基层卫生应急分队),储备有流调溯源人员840人,核酸采样人员1527人、核酸检测人员181人、心理干预人员222人、消杀人员79人,均完成培训任务。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 指标 | 年初 | 调整 | 全年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 | ||||
完成病毒性传染病、细菌性传染病、病媒生物监测任务的监测点比例 | % | ≥ | 85 | 100% | 100 | 5 | 5 | 非核心指标 | ||||||
病毒性传染病、细菌性传染病、病媒生物监测督导任务完成率 | % | ≥ | 90 | 100% | 100 | 5 | 5 | 非核心指标 |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配备肺功能仪的比例 | % | ≥ | 50
| 100% | 100 | 10 | 10 | 核心指标 | ||||||
县中医医院发热门诊设置比例 | % | ≥ | 90 | 100% | 100 | 5 | 5 | 非核心指标 | ||||||
县中院传染病防治人员培训任务完成率 | % | ≥ | 100 | 100% | 100 | 5 | 5 | 非核心指标 | ||||||
县级中医医院中医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及急诊急救骨干人才培训人数 | 人 | ≥ | 22 | 50 | 100 | 5 | 5 | 非核心指标 | ||||||
县级中医医院医务人员院感防控培训比例 | % | ≥ | 100 | 100% | 100 | 5 | 5 | 非核心指标 | ||||||
市县级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冷链设备配备达标率(中西部省份) | % | ≥ | 90
| 100% | 100 | 5 | 5 | 非核心指标 | ||||||
市县级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年度疫苗扫码设备配备达标率(中西部省份) | % | ≥ | 90 | 100% | 100 | 5 | 5 | 非核心指标 | ||||||
国家卫生应急队伍队员培训演练合格率 | % | ≥ | 100 | 100% | 100 | 2 | 2 | 非核心指标 | ||||||
基层人才培训合格率 | % | ≥ | 90 | 100% | 100 | 5 | 5 | 非核心指标 | ||||||
项目县区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医防结合能力培训合格率 | % | ≥ | 100 | 100% | 100 | 5 | 5 | 非核心指标 | ||||||
项目县区公立医院发热门诊、实验室检测、传染病救治、医防结合信息化设备及院感防控物资补充率 | 较上年提升 | 较上年提升 | 3 | 3 | 非核心指标 | |||||||||
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置设备使用率 | % | ≥ | 95 | 100% | 100 | 5 | 5 | 非核心指标 | ||||||
补充负压救护车到位率(中西部省份) | % | ≥ | 100 | 100% | 100 | 5 | 5 | 非核心指标 | ||||||
补充负压救护车纳入属地120指挥调度系统平台比例(中西部省份) | % | ≥ | 100 | 100% | 100 | 3 | 3 | 非核心指标 | ||||||
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 较上年增强 | 较上年增强 | 2 | 2 | 非核心指标 |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功能仪使用率 | % | ≥ | 90 | 100% | 100 | 10 | 10 | 核心指标 | ||||||
群众满意 | % | ≥ | 90 | 90% | 100 | 10 | 10 | 核心指标 | ||||||
说明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和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5920113
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