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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6033P/2022-0607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1-24 [ 发布日期 ] 2022-11-24

在城市道路设施上,未经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进行哪些占用、挖掘行为?

1.设置占道停车点;

2.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

3.堆放物品、设置标牌或广告;

4.开设车行坡道或进出道口;

5.建设各种建(构)筑物;

6.其他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设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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