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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6033P/2024-0392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2-20 [ 发布日期 ] 2024-12-20

《重庆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国旗管理执法)》与2021年印发的旧《实施办法》相对有哪些变化?

与2021年印发的旧《实施办法》相比,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变化。一是从数量上看,旧《实施办法》为190项,《实施办法)》为216项,共计新增26项。新增事项主要涉及《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重庆市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办法》等4部地方性法规的内容。二是从内容上看,主要是依据《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调整了裁量标准计算规则。 原计算规则。罚款为一定金额的倍数的,减轻处罚应当低于最低倍数,从轻处罚应当低于中间倍数,从重处罚应当高于中间倍数;罚款为一定幅度的数额的,减轻处罚应当低于最低罚款数额,从轻处罚应当低于最高罚款数额与最低罚款数额的平均值,从重处罚应当高于平均值。现计算规则。罚款为一定金额的倍数的,减轻处罚应当低于最低倍数,从轻处罚按最低倍数到最高倍数这一幅度的30%以下确定,从重处罚按最低倍数到最高倍数这一幅度的70%以上确定,一般处罚按最低倍数到最高倍数这一幅度的超过30%不满70%实施行政处罚;罚款为一定幅度的数额的,减轻处罚应当低于最低罚款数额,从轻处罚按最低罚款数额到最高罚款数额这一幅度的30%以下确定,从重处罚按最低罚款数额到最高罚款数额这一幅度的70%以上确定,一般处罚按最低罚款数额到最高罚款数额这一幅度的超过30%不满70%实施行政处罚。

以违反《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为例。

裁量档次

旧《实施办法》规定

《实施办法》规定

减轻处罚档次

不满2000元罚款

不满2000元罚款

从轻处罚档次

2000元以上

不满6000元罚款

2000元以上

7400元以下罚款

一般处罚档次

6000元以上

不满14000元罚款

超过7400元

不满14600元罚款

从重处罚档次

14000元以上

20000元以下罚款

14600元以上

2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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